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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6 22:58:22瀏覽2540|回應1|推薦1 | |
講師應有的認知 前言:講師是上天福音的傳播員 本文: 一、講師是一種責任→在意 講師不僅要說理,更要通理。達摩付衣法予慧可,曰:吾滅後二百年,衣止勿傳,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少;說理者多,通理者少。 (一)代天宣化,替天行道 (二)破人疑惑,啟人智慧 (三)幫辦道務,決不推諉 二、講師是一種榮譽→看重 物必自腐而後蟲生,人必自侮而人侮之。 (一)謹言慎行,表裡一致 (二)關心道務,學習傾聽 (三)虛心學習,不恥下問 三、講師是一種典範→奉行 講師要伴隨德性,才能受人敬重,不是要成就名嘴,受人羨慕。 (一)尊前提後,明禮知義 (二)謙遜溫和,虛懷若谷 (三)率先群倫,身先士卒 四、講師是一種學習→智慧 在尖端科技的時代,未來被淘汰的不是落後的國家,而是不肯學習的人。 (一)學習尊重--體制 相互尊重是涵養內德的開端 1.外出成全,要分清主、客,體、從。 2.上台請示,下台請罪。 3.以壇為主,仍應遵從道場責任系統。 (二)學習放下--身段 (三)學習複製—精神 結論:講師二字真高明,躭誤上天罪不輕; 恍恍惚惚不自在,辜負前人罪難求。 道德經:古之善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保此道 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敝,不新成。(第1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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