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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3 11:08:34瀏覽665|回應3|推薦7 | |
防疫是國家緊急狀態行為,故刑法153 條煽惑他人違背抗拒合法命令罪--只要有廣義關聯於任何防疫命令即可起訴。 即使H1N1死亡人數未高於季節流感,但這恰恰是因為H1N1疫苗施打覆蓋率高於季節流感造成的,且如此例一開,不論藍綠,誰住在台灣都沒有防疫安全。 打不打針都變成在看名嘴吹牛或是看顏色行事,哪豈不是一個瘋狂國家嗎? 作戰命令,防疫指導,交通處置,航太研發,風災地震都變成文科名嘴在作決策,白痴領導疫苗研發,智障發射人造衛星,腦殘製造核武,那這也太奇怪了。 不搞這幾個扯淡的傢伙,那就太沒有王法了。 目前此案涉及媒體的未公平報導,刻意誤導防疫資訊----這是牽涉疫苗注射的嚴重刑事案件。 抗疫如戰爭。防疫是國家的緊急狀態--請記得台灣尚未研發出疫苗時富豪階層搶購外國疫苗的恐慌。 所以,以大眾媒體向社會單一方向單一立場的煽動,造謠國光疫苗致死,這種表面為言論自由的煽動行為,而實為造謠的行為,導致43人因為未注射H1N1新流感疫苗而死亡,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刑法訴追問題。 以後關於防疫事件,媒體發布新聞只要未經衛生官署獨立防疫委員會以相同時段相同時間長度的平衡說明,而擅自加工加料的媒體與政界煽動型人士,都要先押再審。 這必須立法,否則國家無法令行禁止,就變成高速公路上面沒有交通號誌一樣了。 真相是三立刻意未深入查證,這和男主角與女主角昨晚上汽車旅館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因為最終國光疫苗並未造成真正的死亡案例,唯一案例是打太晚造成疫苗效力不佳而死。其它43人根本沒有打疫苗而死。 如果是私下質疑,當然可以,這是私人言論,但利用公共媒體,廣為散佈,驅使高比例大眾拒打疫苗,在國家避難危機時刻,製造恐慌,這就相當於在戰爭期間鼓動群眾拒服兵役。 至少是刑法殺人間接故意的問題。其本質是恐怖份子行為。 這就像在國家緊急狀態的抗戰期間,煽動國民拒絕徵調人力物資,煽動鐵路機場港口罷工,煽動百姓拒買戰債,阻礙軍隊調動。 也就是因為鼓動拒絕施打疫苗,導致社會超額死亡事件,媒體人依其常識能夠得知:未施打疫苗將導致死亡情事之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希望因大量未施打疫苗導致死亡案例而生政治危機之煽動本意。 在英國2戰期間就有一夥英國右翼份子,鼓吹反對英軍抵抗納粹入侵,結果就被關起來。 至少那夥英國右翼沒造成傷害。但這個選舉期間爆粗口的鄭弘儀已經造成傷害,害死聽信鄭弘儀吹噓的所謂打疫苗會怎樣怎樣,而結果恰恰相反。信他的反而死更多。 沒有施打疫苗的死43人。打疫苗死的1個,恰恰是打太晚疫苗還來不及發生疫苗效力,這才死的。 在戰爭期間,只有一個方法,先清除這樣的國家緊急狀態之阻礙,再求得戰後社會之和解。 應求處鄭弘儀重刑。且其他涉案名嘴也必須從重求刑,依行為次數論處,不得緩刑。 否則將來將無從建立社會防疫網。 總統府必須協助檢察機關,並派出最強律師團,協助檢方收集證據。 未來,狂牛症,愛滋病,感冒--這都是非細菌類型的疾病。其中以感冒最具有傳播殺傷力。 要是每次疫苗施打,都被那些非理工科系的電視媒體人,以其雇傭的非醫療專業人士進行單方向式的評論,則政府將永遠無法建立防疫安全網。 國光疫苗得到歐盟認證,是亞洲唯一個獲得歐盟認證的H1N1疫苗產品。看看,大日本帝國的疫苗沒有獲得歐盟認證。 國光產品死亡率低於日本。國光疫苗勝過日本疫苗,這些心理不正常的台獨坐牢的機率就很大。 這正是這夥人攻擊的重點。他們完全不是疫苗產業內的人,單方向的進行政治攻擊,這不是道德問題,是刑法與附帶民事責任的問題。 目前H1N1致死44人,只有一個施打疫苗,還是因為打太晚疫苗沒有發生效力造成的。 政府施打疫苗有助於降低小學生獲病率與致命率,原本要停課的都不用停課了。且最終證明施打疫苗的死亡率,低於不施打疫苗的死亡率。 因果關聯:只要證明電視傳播與施打率低有因果關聯就好。而三立電視台,並未在多數時段,公平邀請相同數量或是接近數量的不同立場專業人士去說明辯論疫情。 這不是政治選舉,而是防疫戰爭,且該電視台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邀請非疫情專業的政治名嘴,進行單一立場的抗拒施打煽動。 政府已經盡力說明施打的好處,自然沒有必要去為一個完全抵制施打疫苗注射的電視媒體去造勢。 如果和這種電視台同流合污,而僅僅為了收視率為了政治利益而枉顧人命的單向宣傳作秀,而和這種無恥且顯然草菅人命的人同台,將是一種恥辱也是一種枉顧人命的愚蠢。 而且三立專訪楊署長還設置前提。說不能有一個疫苗注射者死亡---這就意味會死ㄧ個人就不能抗戰。 會死一個人就不能研發IDF。會死一個人就不能演習,會死一個人就不能蓋高速公路,會死一個人就不能開車,會死一個人就不能搭飛機。 會噎死一個人就不能吃飯,會嗆死一個人就不能喝水。 只有雜碎才會幹這種事。 在戰時,這其實是漢奸行為。實際阻礙抗戰。 那不注射疫苗而死更多人那就更不干他的事----甚至死更多人,他還更有政治利益。 以下都是可為公評之事。尤其是針對鄭弘儀的學歷與防疫事件。這牽涉到刑責度量問題。 施打率低會造成較高的死亡率。 估計要超過包檳榔的高職學歷才會懂。 鄭弘儀這人,引用鄭弘儀式的高級語言:雖然據說是高職高工諸如機工或製衣的下級學歷畢業,後來可能補了張狗皮膏藥式的真下級假高級學歷,估計也就企管類的在職班文憑,但仍然在防疫事件中,使其知識與智商仍不大夠用。 正確的說,鄭弘儀是沒有醫學院防疫相關學分與防疫傳染病類型執照,自然還沒有高級到足以評論防疫事件,可他也在絕大多數節目中沒有邀請真正相關防役人員就正反兩方上節目討論。 這就涉及犯意惡性問題,自應從最重刑量處。 鄭弘儀很可能在智慧上,充其量比包檳榔的辣妹好點,但他去包檳榔估計也沒人要買,用鄭弘儀他自己的族群觀,應該是臉太黑的南島人種問題造成,但用豬的常識也知道疫苗施打率降低會死更多人。 自然他們是故意的。否則當媒體人實在是很危險。就像法官錯判冤判無辜人士死刑一樣。 動機:這說明這些媒體人希望因為政治因素讓死亡人數增加,以便進行政治鬥爭。 像三立就說台灣國光(其實都是綠營的醫療人士研發)多差很差,但是明明死亡率低於日本政府的疫苗,他三立就跳過不說。 光這一點就該讓這些三立的名嘴償命。因為最近一周這種愚昧言論已經害死了9人。 要是阿扁執政,他們絕不敢這樣搞。 好比在戰爭期間,指責台灣飛彈性能,說是會不準,不如法國貨。但問題台灣貨的性能比美製麻雀飛彈要好,他就不說。 更何況有飛彈比沒有飛彈要好,這他也不說。 然後煽動人心,造成金融動亂等等。 這只能以狠治亂。 這須以刑法殺人罪的類型起訴,並且必須先收押。先押他個3審。告不告得成,判不判得成,另說。先押再說,以儆效尤。 更重要的要先扣押他的財產,以擔保賠償。 國光的商務損失加上商譽損失,估計上20億以上。 最後要再說一次,鄭弘儀年收入6千萬,這43個冤魂顯然因為三立電視台為了收視率賺錢與政治利益單向宣傳,被騙沒去打疫苗而死。 這相當等於5%的228了。 該搞個受煽動不去注射疫苗的死亡紀念日了。糊裡糊塗死了。43個死亡冤案。 年領6千萬的鄭弘儀,還幹了煽動年領超過60萬18%的蔡英文去攻擊月領6千的老兵。 真是優秀的黑臉南島人。 就像鄭弘儀說檳榔西施很下級一樣,難道幾千年都沒有文字的民族真是下級的人種?不識字的民族可以評論防疫安全嗎?這不能公評嗎? 鄭弘儀這種人啊,是2012年的最佳助選員。要好好保留。官司慢慢打慢慢押,留這種優秀人種的天才貨色是很有用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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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