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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言醉語
2011/11/07 00:51:38瀏覽469|回應0|推薦15

     

      我不善酒,一杯下肚,便醺醺然昏昏然。朋友們常笑話說,虧你還自命是個詩人呢。大概在他們的心目中,一個詩人不泥醉如李白,怎麼可能寫得出好詩來?我認識的台灣詩人朋友當中,便有不少喜歡喝酒的。記得當年商禽來愛荷華參加國際寫作計劃,初次來芝加哥舍下作客,晚上聊得很晚。第二天早上我問他夜裡睡得如何?他說那個設在起坐間的酒吧使他輾轉難眠。我聽了連連敲著自己的腦袋。自己不喝酒,竟沒想到請客人喝酒。而客人沒有賓至如歸的感覺,不自己去取酒喝,我這個主人也未免做得太差勁了。

      其實我從小就同酒有緣。在廣東鄉下,家裡每年照例會收到一位親戚從遠地寄贈的幾大簍荔枝。廣東人相信荔枝火氣大,不能多吃,所以那些鮮美的荔枝,大都被剝了殼浸入一罈罈高粱酒裡,封存了起來,等冬天時取用。我喜歡在寒冷的冬夜,一邊聽大人們聊天,一邊撈出那些被酒精泡得白白胖胖酒味十足的荔枝,大啖而特啖,有時候也嘗一點荔枝酒。胃裡心裡都是暖烘烘的。

長大之後,飲酒的機會也不少,但我從來沒真正醉過。或許是太理智,不夠瀟灑,放不開,總之喝到了某個程度,我的胃及嘴便自然而然地關閉了起來,謝絕酒精的進入。讓那些想灌醉我看我出洋相的朋友們徒呼負負。

      第一次嘗到醉滋味,是剛到芝加哥不久。大概是慶祝什麼節日,有十個小孩的對門鄰居,邀請我們晚上過去同鄰居們一起聚聚,聊聊天,喝喝他們用果汁、牛奶及酒調配而成的潘趣酒。那種甜甜的飲料,令人不存戒心,也可能是它引起了我小時候的記憶,總之多喝了幾杯,不久便感到頭重腳輕起來。結果任憑之群再三暗示催促,我都以不好意思先走為由,賴著不肯起身回家,直到深夜酒意消退,才同大家一起散去。

      凡事不求甚解的我,對酒也沒什麼認識與研究。幾年前英譯一首台灣現代詩,詩中一對情人舉杯對飲啤酒,我照直譯出。一位美國雅皮士朋友看了,笑話我不夠羅曼蒂克。他說在美國,啤酒是勞工階級的飲料,哪有年輕的情人喝啤酒的?他建議把啤酒改為葡萄酒,我從善如流地照改了。最近在一個詩人工作坊的聚會上提到這樁事。幾位女詩人異口同聲地說,你上雅皮士的當了!她們說從大學時代起便喜歡喝啤酒,從來沒感到有什麼不對勁。

      十多年前我有一位年輕的同事,夜晚開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的時候,被一個醉鬼開車從後頭撞上,受了重傷,成了植物人。直到我退休的時候,他還不省人事,全靠他的母親照料,非常可憐。我自己也有類似被撞的經驗,還好後車衝勁不大。我下車察看,車子沒什麼損傷,卻聞到肇事者鼻中噴出的酒氣,便打電話召了警。那時候美國反酗酒運動還沒興起,取締酒醉開車的法律也不周全,警察的執法更不嚴格,除非有人車的損傷。所以盡管我告訴警察對方喝醉了酒,警察還是當作沒聽見、網開一面地放過了他。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肇事者同他一樣是白種人的緣故。如果在今天,我相信警察絕不可能也不敢不依法嚴辦的。

最近在電視上看台灣新聞,有一個年輕法官把警察捉來的一些酒醉開車者無罪開釋。他的理由似乎是,每個人的體質不同。有的人千杯不醉,有的人卻只要聞到酒味便醉倒了,因此不能用同一個血液的酒精含量標準,來作為一個人能否安全開車的依據。這同我以前的一位美國同事,在公路上開快車被警察逮到時的辯詞,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位在大學裡兼教授的同事對警察說,每個人對速度的反應不同。有的人能輕鬆愉快地操縱一部飛車,有的人即使駕牛車也會出事。言下之意當然是他自己屬于前者。結果還是吃了罰單。幾天後他對我提到這件事時仍憤憤不平。

我想那位美國同事的天真想法也許還情有可原,但這位年輕的台灣法官應該是精通法律的,怎麼可能不懂,所謂法律,便是上自王公下至庶民都必須共同遵守的客觀規則。如果社會上有一套為每個人量身定製的法律,各有各的標準或限制,而且這些標準或限制可能隨著時間地點不同而有所變化,那麼將如何去執行?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個特殊的例外,所有法律都是為別人而訂的,豈不群魔亂舞,成了醉鬼的天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92191

選載自《不為死貓寫悼歌》,秀威,台北,2011年1 月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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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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