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膚色的原罪
2021/09/12 05:13:58瀏覽701|回應0|推薦3
由於前任總統川普的挑撥離間,引起白人至上主義者再度抬頭,增加族群間的摩擦,造成了美國社會的動盪不安。多年前我曾為這問題寫過下面這篇隨筆。我想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法律及道德的約束與規範,在自私自利的政治人物煽動下,這種問題很容易發生。


膚色的原罪

我頭一次嘗到種族歧視,是一九六一年剛來到美國不久,在密爾瓦基城的馬開大學附近找公寓。那時候民權意識還沒太抬頭,美國政府也還沒訂定反歧視的民權法案,也沒聽到有誰為了受歧視而告上法庭。所以當那位白種老太婆告訴我她的房子不租給有色人種時,我雖怔了一下,卻只能阿Q地在心裡頭暗罵一聲,妳這心胸狹小的無知老太婆,我還不屑住妳的房子哩!
居留美國三十多年來,除了那一次明顯地因膚色的「原罪」受到歧視外,似乎沒再碰上過可稱為種族歧視的事例。同鄰居相處一向和睦,平時守望相助,見面聊上兩句,度假期間照顧彼此的房子。我們夫婦因為愛好勞動並喜歡秩序與整潔,很少讓院子雜草叢生,意大利裔的左鄰同波蘭裔的右舍因此不止一次對我說,可別搬家啊!兩個兒子在鄰區、學校或工作單位上也從沒因自己的膚色向我抱怨過。唯一讓大兒子感到憤憤不平的,是他從小便對演戲有興趣,高中畢業後本來想唸戲劇,卻因那時候少數族裔很少有挑大樑擔任主角的機會而作罷。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我們日常所接觸到的大多是高級知識份子及中產階級,這些人一般比較不會因「非我族類」而感到受威脅。但我通常對別人的眼光不那麼敏感,可能也是原因。即使有時候在商店裡碰到臉色不太好看的店員,我也會想,也許他身體不舒服,或昨夜同老伴吵了架,或小孩子生病在家,或剛挨了老板一頓臭罵。總之只要我沒做過或說過什麼冒犯了他,他要翻白眼生悶氣,是他的自由,干我什麼事?
但我知道種族歧視在美國,也像許多國家一樣,即使有法律的約束,也不可能斷根,特別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一九八七年汽車城底特律的華裔工程師陳果仁,因細故被白種工人誤認為搶飯碗的日本人,活活用球棒打死,便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事後白人法官祗判他罰款的微刑了事。這樣不公平的事件,曾激起華裔及亞裔們的強烈抗爭。我曾為此寫過一首叫『狗一般』的詩表達我的無奈與憤慨﹕

有罪!
一個白人手裡的球棒大叫
黃色有罪!
就這樣
一個黃人被狗一般活活打死

無罪!
一個白人手裡的法槌大叫
白色無罪!
就這樣
一個白人被狗一般活活開釋


本文被收入非馬散文集《不為死貓寫悼歌》,台北市,秀威資訊科技,2011.01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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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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