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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6 00:54:09瀏覽606|回應1|推薦8 | |
該怎麼說呢?
當初我寫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想過我的文章會被人欣賞,畢竟,當初我在寫電子報的時候,或是在網路上貼我的小說的時候,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回響,也沒有人跟我說我的小說或是文章很不錯。更沒有人問我可不可以轉貼我的文章。 當然啦,如果有人要轉寄我的文章,或是在對方的部落格上用我的文章,我絕對不會反對,我有什麼好反對的呢? 可是最少也得標明出處吧! 我以為這已經是網路上公認的規矩,所以我才沒有在總站那邊說明。 其實,當我看到有人把我的文章貼道他的網站或是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生氣,反而我很高興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既然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我有什麼好生氣的呢? 相反地,我可以在別人的網頁上看到自己的文章,我還覺得很有意思咧^_^ 我之所以會介意,並不是什麼鬼著作權法,而是我的部落格當中,還有我其他的文章,雖然我不能說很有意思,但那也是我寫的啊!當初我寫的時候也覺得很有意思。 怎麼可以剝奪別人看我的文章的自由呢? 就好像當初蔡學墉寫『程式員與香雞排』三部曲的時候一樣,信件轉來轉去,BBS、留言板也傳來傳去,最後蔡學墉自己收到了自己寫的文章,我想他應該會覺得有點詭異吧! 電子報的年代,曾經有個作家叫做『米米果』,有一次我看到她的一篇文章很不錯,所以我發信給米米果,問她是否我可以轉貼她的文章到我的電子報裡頭。 因為那時候是電子報,沒有什麼連結網址,但是我依舊有貼出她的名字和出處。 雖然有人轉貼我的文章,卻沒有說明連結出處,不過這樣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最少,證明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我在這邊提出聲明:各位讀者請注意,不只是我的部落格,別人的部落格也一樣,如果要轉載他人的文章,一定要著名出處,而且要留下連結網址。 現在的部落格大多支援RSS的功能,所以煩請盡量使用『引用』的功能。 當然啦,如果用『Markscat』這個關鍵字在Google神殿裡搜尋,也可以搜尋到我的網誌,可是也要幫別人想一想啊! 這篇文章會同步新增在分站。以提醒各位大德以後在引用文章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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