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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電子報──文學的定義
2006/04/15 01:02:34瀏覽783|回應0|推薦4
  每個接觸小說文字創作的人都很明白,在小說的世界裡,文學和非文學很難去界定一個標準。
  如果言情小說不算是文學的話,請問一下,那『紅樓夢』算不算文學?『金瓶梅』又算不算是文學呢?
  難不成一定要等到作者掛了,成灰了,連渣都不剩的時候,那個作者寫出來的東西才叫做文學嗎?

  當然,我是不懂什麼是真正的文學,我只知道我寫的東西都是我心裡所想的事情,都是最真的我;不做作,不大灑狗血,以最接近真實的手法來描寫我心中所架構出來的故事。
  或許,會有些不可思議,但是都已經是什麼世紀了,還這麼八股,當心被人笑成老頑固喔!
  但是,愛情小說寫多了,如果要我硬生生的寫一些比較不一樣的東西出來,老實說,我辦不到;我現在每天忙的要死,一回到家就想睡覺,再不然就是忙的找妹妹聊天,哪有時間去寫小說?
  我喜歡描寫人與人之間感情的事情,因為那是最接近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親情,友情與愛情,都是我下筆以及靈感的來源。
  或許,我真的學的還不夠吧!
  
  難道真的要像高健行這一般的作家,寫出來的東西才叫做文學嗎?老實說,我不贊同。
  我覺得,一個真正有實力的小說家,寫出來的東西,並不是以名氣取勝,而是以內容及故事架構,以及流暢的文字,普及的詞句與讀者作交流。
  其實,每個作家都是一個自命清高的人;在作者所建夠的世界裡,他們是至高無上的神,主宰的故事中各個角色的喜怒哀樂。
  可是當寫完了一個故事,寫完了一本小說之後,作家又變成了一個普通人,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普通人。
  太過艱深的小說,只會讓人不想在繼續看下去;太多的悲情,過多的負擔,都會造成讀者的痛楚。
  並不是因為我是寫愛情小說的作者,我就極力的袒護著言情小說的存在;而是我覺得,每一個文字創作者,他們的作品都應該受到尊重,不能因為不符合市場的需要,而去任意的踐踏與蹂躪的作者的辛勞。
  但是,社會是現實的;再加上這一陣子經濟不景氣,賺錢都來不及了,哪有人願意去做賠錢的生意?
  
  我並不是生在一個中央集權、共產專政的國家,我是生在一個充滿了言論與行動自由的台灣;但是我發覺我還是被受限制。
  有錢的人,有權的人,他們說的話人人會聽;可是沒錢沒權又沒名氣的人,就算在怎麼有才氣,他們說出來的話再怎麼正確,也會被人當成耳邊風。
  現在人只知道賺錢,沒有人會願意停下來,靜靜的聽著風的聲音,傾聽大自然的呼喚;當賺到了錢,失去了自我,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時至今日,什麼東西都能變成商品;女孩為了追求名牌,願意糟蹋自己的身體;為了賺錢,每個人像是殺紅了眼,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
  為什麼我們的生活會變成這樣?為什麼我們每天會說:啊~~還是以前比較好。
  老實說,這是我們自找的。
  
  空虛的心靈,是因為沒有適當的東西去填補;這該歸咎於誰?
  不是你的老闆,不是政客,不是別人,而是該歸咎於自己。因為你根本不尊重你自己,只是想一步登天,過著輕鬆愉快的日子;而忽略了你最真的自我,以及你身邊最心愛的人。
  回過頭來說,現在的言情小說也還真不像話,只要標題聳動,只要名氣夠響亮,只要內容夠嗆,這本小說一定大買。
  試問,這能怪誰?終究還是怪我們自己;因為我們的消費意願,主導了市場需求;最後苦了誰?苦了像我這樣想當作家的人。
  你放心,我不是在責怪你的無情無義,沒血沒淚;只是我對現在的小說界十分的灰心。
  刻意的劃分界線,阻礙了一些真正有才華的作者(我沒說是我。);譁眾取寵的作者,反而誤導了我們的方向。
  問題是,說教只會讓人難過,只會讓人不想再繼續看下去。
面對這樣的世界,我還能做什麼?我只能寫寫電子報,讓你們知道我的無奈。
  所以,哪天你們見到我的書,出現在書局最顯眼的地方的時候,請你們不要猶豫了!我寫的東西一定會讓你們有所收穫的。
  
  最後,我希望我能聽到一點聲音,有一點回應;我不想限定主題,也不想限定時間,我希望你們能把你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告訴我,經過你們同意之後,我將會加入我的電子報中,讓大家分享你們的生活。
  市井小民的心聲與生活,這樣的文字,這才是真正的文學;而不是浮誇與狗血,更不是以名氣來作為號昭。

2001-10-19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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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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