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新政策 學會自救水母漂
陳祥麟/臺北報導
小學生要能游完十五公尺才能畢業?教育部推動游泳教學,訂定檢測目標,希望小學生畢業前至少能游十五公尺、國中畢業生能游二十五公尺。不少家長擔心孩子畢不了業,一窩蜂把小孩送去學游泳。教育部體育司強調,「十五公尺」只是目標,沒有硬性規定;游泳教學的新政策是要加強水中自救,希望學生學會水母漂。
教育部推動游泳教學,從去年起,把學校的游泳教學列為評鑑指標,造成一些學校訂出嚴格標準,要求學生通過各項分級認證。對學校有游泳池的學生來說,可以依照學校排定的課程上游泳課,學習比較沒問題;多數學校沒有游泳池的學生得到私人游泳池學習,有些家長甚至自費讓讀小一或小二的孩子學游泳,以免孩子不能畢業。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有游泳池的學校有四百多所,加上立案的私人游泳池,全國共有七百多座公私立游泳池。
像是臺北縣光復國小沒有游泳池,學校的游泳課是教師帶學生到社區的游泳池上課,每次上課由學生自付門票一百多元。林姓家長表示,他早就聽說學校會把學生帶到外面上游泳課,擔心教練要教全班學生,學習效果不好,所以他讓兒子讀小二時就去學游泳。
小孩就讀臺北市國語實小四年級的邱媽媽也說,學校規定嚴格,擔心小孩不會游泳不能畢業,所以從低年級暑假就讓兒子學游泳。
教育部體育司專門委員林哲宏表示,家長不必過分擔心,學游泳只要「順其自然」,有些孩子天生比較怕水,如果急著讓孩子學游泳,恐怕適得其反,造成壓力;檢測目標只是參考,沒有硬性規定。
林哲宏表示,教育部新學期推動的游泳教學目標,希望先讓學生學會自救,包括水母漂、水中換氣等;教育部也補助各校設立簡易游泳池,規格為長二十五公尺、寬十六公尺,希望每年以設立十座為目標,每座教育部補助八百萬元,今年預計有五校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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