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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2 04:02:16瀏覽731|回應0|推薦2 | |
我能理解這些演出場合對於台灣的獨立音樂產出有多麼重要,完全可以,
因為,文化事業的可貴,就在於允許垃圾的產出, 當垃圾也有演出機會,也有公平的(相當主觀的聽眾評價)唾棄, 那表示,生氣勃勃的表演事業正發展成一項產業。 當他足夠支撐起一項產業,就足夠滋養演出的樂手, 以台灣人的熱情,我相信不只陸陸續續會有傑出樂手的表演, 更可以陸陸續續生成更多的聽眾, 這個社會也許會有不同的風貌。 所以,我能理解經營者對於公權力莫名的騷擾有多麼的不快, 但這個例子,我恰恰看成,是一個不同價值觀下衝突的事例, 它很可能只會是一件event,然後迅速的被遺忘, 一直到真的發生了甚麼.. 這是我轉過來這邊,心想也許有人會看到的原因, 但是,即便如此,我也想提出我的一點看法: Live House裡「潛藏犯罪的合理懷疑」有多大? 警察機關合理懷疑Live House潛藏犯罪事蹟, 例如販毒吸毒,例如打架鬧事,以致於必須定時的檢查,「騷擾客人」。 這是警察機關的職責,但是是基於甚麼原因呢? 是這家店有類似的犯罪事實,因此擔心他累犯?這樣還算說得通, 或是基於這家店面的「營業性質」呢? 因為是夜店,放音樂,有人跳舞,有人喝酒,所以危險? 經營者要問的也許是這個嫌疑有多大? 我要怎樣才能洗清「Live House brings drugs」的原罪呢? 我猜,警察要得很簡單,妳不要在我的地盤上出包..... 難道要求經營者對入場客人做檢查,或是提供保證? 這對警察是最方便不過的事了,但是沒有一個經營者願意這麼做, 實際上也沒有必要。 只是,我會這麼看待臨檢這件事, 臨檢其實是免費的保全,當警察頻繁的臨檢卻抓不到小辮子, 只要不影響到演出,對於出入的客人其實不完全是壞事, 當然客人的不方便是有的,要是我我也很不高興, 不過,至少這個地方的治安並不會太差, 同樣的,當警察太過分,店家對惡警察錄個影, 我想政風室或是換了位子的政客都會很喜歡的。 我想問題在於,違規或是停業。 文章沒有寫出停業不准賣酒的理由是甚麼, 我也不知道, 想來是營業項目與登記的工商執照項目不符, 像是甚麼區域不能經營「特種行業」之類的吧, 假設是這樣的吧, 找文化局變更為合法的文化表演場地,(請文化局為你擔保) 就沒事了嗎? 我想不是,對警察機關而言, 他們「合理的懷疑」還是沒有消除, 否則不會要求停止出售酒類飲品, 換句話說,社會上對Live House的正派形象能量並不夠強, 「除非妳願意擔保?」警察會說。 沒有人願意為不知道會不會發生的事情擔保, 所以, 1.如果是經營項目的問題,變更了事,快選舉了,很多市議員幫得上忙.. 2.如果是警察的「潛在犯罪可能的懷疑」,請他們舉證, 並且和他們溝通一個雙方都接受的作法, 店家願意配合公權力,不把你們當作敵人,那麼人民的保母呢? 妳又是怎麼看待政府的金雞母呢? 3.從未來的經營轉變大眾對Live House的刻板印象, 這很難,但也只有你們做得到。 我能做得是寫一篇不怎麼樣的感想,並且買票去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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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