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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 & Bar
2010/01/01 10:26:17瀏覽155|回應0|推薦1

「上次經過三角公園時,發現O'Ginny's已經倒了,可能是受到這波不景氣的影響。」我跟L君說。「太可惜了真懷念以前在那裡一起喝酒聊天的時光呢!」,L君嘴上的鬍子動了一下,若有所思的樣子。

 

L君與我曾經是同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同事。一個禮拜裡的兩三天,下班後回家前,兩人會走個五分鐘到事務所附近的O'Ginny's。她是一間小小的英式酒吧,隱身在西華飯店的後巷內,有的是一個吧台、一個酒保、一個廚子、和幾個穿著襯衫剛下班的客人。O'Ginny's提供了酒飲、餐點、音樂、還有「輕鬆」!

 

「馬克,下班後到O'Ginny's喝一杯怎樣?」「好啊!」我很爽快地答應。放假後的禮拜一,心情難免有點Blue。些許酒精的揮發,伴隨著Blues的音樂,「法人」很快就解放為「自然人」了。這時最能體會民法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我們常點比利時的ChimayDuvel,酒精濃度比一般啤酒高了約3度,是最能撫慰情緒的解藥,也足夠燃起一個禮拜的工作熱情。

 

酒吧的英文是Bar,其實就是指吧台。我們喜歡坐在吧台旁,因為可以跟酒保(Bartender)聊聊天。「我今天的心情全寫在臉上,你說該點什麼呢?」,「Blue Martini!」。一個好的酒保會傾聽客人的喜怒哀樂,提供一些意見。也許沒什麼建設性,但總能舒緩客人一天的壓力。

 

同樣源自於英國,Bar也代表律師的意思(例如台北律師公會:Taipei Bar Association)。這是因為在法庭中有一道用以區隔旁聽觀眾的欄杆叫做作Bar。剛開始Bar泛指法官與律師,因為他們都在Bar的同一邊,後來則專指律師。至於法官,可稱作Bench,取形於其審判時的座位。

 

身為Bar(律師)的一員,我不太喜歡在Bar(酒吧)中揭露自己的職業。除了因為這幾年來律師的社會觀感不佳外,也許是因為感覺上律師比較嚴肅,而酒吧裡的氣氛應該是歡樂的。「這位先生 您是做什麼的?」「我是個文字工作者。」「平常都寫些什麼東西呢?」「沒什麼,只是把吵架的話寫得好聽一些!」。

 

法庭裡的Bar「區隔」了法律專業人士與門外漢。對一般人而言,法律是艱深的符碼,而坐在Bench上法官寫的判決,則宛如難以理解的神諭,需藉由在Bar同一邊的律師解碼後詮釋給當事人聽。但酒吧裡的Bar,則象徵了一種「聯結」。在酒保的穿針引線下,吧台上的客人可以把酒言歡,天南地北地聊,暫時拋開白天工作的煩惱。


律師也可以像酒保一樣,傾聽客戶的疑難雜症後,依個案狀況,調配出適當比例的Cocktail。客戶需要的律師不只能解決法律問題,也能了解當事人的心理與需求,給予體貼的關照。

 

「再來一杯Chimay!」 

OK,同時放一首Ray CharlesUnchain My Heart給您聽。」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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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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