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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01:54:12瀏覽347|回應0|推薦0 | |
加拿大本就是“骗子天堂” ( 唉, 满好赚的吧? 同仇敵慨之! ) 赖昌星1999年来到加拿大之后,立即开始了难民申请,难民是指因政治迫害、战争或自然灾害而被迫离开本国或住所国而前往别国避难的人,根据国际法中的“不推回原则”,一旦确定难民身份,则难民所在国将不得将其强行送回,比如香港的越南难民案就是例子。而加拿大移民法中有关难民身份申请的制度,因涉及多重的司法程序,往往导致政府对于不符合难民身份的申请者难以迅速执行驱逐令。任何一个难民申请人即使申请失败,都可在加国逗留至少5年,甚至长达10年以上。 《华盛顿邮报》曾在一篇题为《加拿大引渡法使温哥华变成骗子天堂》的报道中,尖锐地指出加拿大对遣返嫌犯动辄就需要数年,使得加拿大成为一些贪官优先选择的庇护所。“对于那些有能力请得起律师钻每一个法律漏洞的富人,确实有一个不同的制度。”报道援引一位名叫博廷的律师的话说,许多富有的逃犯,可以通过不断地上诉来拖延他们被最终驱逐的命运。 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曾在一份题为《加拿大运转不良的难民识别制度》的报告中指出,其他发达国家在保护真正的难民的同时,也非常强调控制非法移民,防止难民制度被滥用,而加国目前的难民制度根本无法实现这个目标。也因此,中国国内的经济犯罪,包括贪官外逃、经济犯罪外逃,诸多犯罪嫌疑人首选国家均是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前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曾透露:中国公安部列明全球通缉的五十几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详细] ...... ...... “死刑牌”并非故意刁难 “回国可能面临死刑”一直是赖昌星律师手中的一张重要筹码,中国人可能不太理解,赖昌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面临中国法律的制裁,为什么加拿大却非要保护他不被处死,更有人猜测赖昌星是加拿大政府手上的一张外交牌。 其实在国际法领域,“死刑不引渡”已成为现代引渡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死刑不引渡”,是指当被请求国有理由认为被请求引渡人在引渡后可能被处以死刑时,不予引渡。对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而言,“死刑不引渡”已成为其国内引渡立法及对外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中的一项“刚性”条款。即使某些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也会考虑到人道主义原则以及本国刑事法律对死刑适用范围和条件的限定,在引渡合作中遵循死刑不引渡原则。例如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两国都仍然保留死刑,但它们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的第10条就是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规定。 在许多有关的国际公约中,死刑不引渡原则都得到确立,最具代表性的如1957年《欧州引渡公约》第11条规定:如果按照请求方法律,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可受到死刑处罚,并且就该项犯罪而言,被请求方法律未规定死刑或通常不执行死刑,则可拒绝引渡,除非请求方作出使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有关不执行死刑的保证。赖昌星虽然并非引渡而是遣返,但作为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加拿大仍然要确保自己的遣返令不是将人送回断头台。…[详细] 久拖不决更因多方角力 赖昌星之所以在一“赖”就是12年,更是各方角力的结果。 首先是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角力。许多人认为,10年来未能回国,是加拿大政府的操纵。其实,加拿大政府从来都不欢迎赖昌星,2000年将赖昌星关押4个月的是政府部门;2006年5月决定启动程序,将赖昌星押往机场的也是政府部门,而独立的司法系统却一再给政府部门“拖后腿”,“令纵勿枉”的法律体系,也给赖昌星的律师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上诉机会。 当然,保守党上台以后,加拿大政府在对华政策上有所倒退,这也影响到在遣返赖昌星问题上的积极程度。 此外,行业利益的作用也不可小觑,赖昌星案牵涉的利益团体至少有两个:一是难民行业,二是律师行业。围绕难民身份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庞大的产业,与移民产业类似,其从业者们每天都在努力扩大他们的产业规模,赖昌星案则是难民产业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案子;律师行业的利益就更不用说了,在美国加拿大都有十分庞大的“移民律师”群体,只要出得起律师费,赖昌星的官司就会一直打下去。…[详细] ..... ..... ..... ..... 经济犯死刑矛盾值得重视 虽然中国承诺对赖昌星不执行死刑,但经济犯的死刑问题仍然是中国引渡流亡罪犯的一大障碍。 在刑法大修之后,目前我国刑法中仍然保留了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死刑处罚。而综观外逃经济罪犯, 通常都是罪行严重,包括贪污,走私等等,且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亿元,根据我国刑法,他们中大多数都应判处死刑。若我国坚持对外逃经济罪犯的死刑主张,则通常会受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制约,遭到被请求国拒绝而难以引渡;而若我国政府承诺对被引渡人不处以死刑,则有违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变成本来必死之罪,出国逃亡一圈便可以免死。而目前我国与许多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至今未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就死刑不引渡条款达成协议。…[详细] PS~ 内容文本读来令人同仇敵慨之, 但是网友回应的留言@#$%&*/\...( 所以, 少说话少写字, 才能以策安全? ) 一起去看海 发表评论: 这篇文章的用心非常的险恶,以后贪官可以从此无生命之忧了。 神盾 发表评论 不是也有纪检吗!没用的,做做样子而已,有它还不如没有它,养着它们也只会吸老百姓的血,多一个虫子多吃一个菜 [引用] 来自 漳州市 的资料读取中.. 发表于 2011-07-23 19:21:16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贪官和走私。。国内为什么就不会也一样弄一个和香港一样的廉政公署,不会让百姓不敢言,让我们这样的弱... [查看全文] ++++++++++++++++++++++++++++++++++++++++++++++++++++++++++ 吐不出象牙的狗嘴( 推理小小胡说 ): 香港的医院目前据说有 40 % 婴儿, 是大陆人 "想方设法" 去下蛋生子, 未来难保 "廉政公署" 还能正常 "廉正清洁" 多久乎? 请查阅以下赖昌星不是个案的发生 "背景" 资料~ ++++++++++++++++++++++++++++++++++++++++++++++++++++++++++ 1958年9月,赖昌星出生于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今泉州晋江市西园街道烧厝社区)。早年在福建晋江以卖破烂为生。 20世纪70年代,偷渡香港从商。 20世纪80年代,以港商身份回福建晋江发展,并到北京开公司。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之后逐步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 2009年02月13日15:33南方人物周刊张欢 ........ .......... 逃犯 赖昌星的 枭雄往事 赖昌星一生跌宕起伏,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离奇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初,..........。 在没有PX事件之前,厦门,这个美丽的中国东南海岛城市更让人记住的是一个枭雄的名字——赖昌星。 他的故事起于10年前的惊天走私大案——赖昌星团伙以厦门远华集团为依托,以金钱、美色等手段拉拢、腐蚀大批政府高官,赤裸裸地进行大规模走私活动。 赖是一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晋江农民,但这丝毫没有妨碍他最后做成只手遮天的走私大亨。 经专案组查实,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电子器械等货物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亿元。 除开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赖昌星构建的官场保护体系更是让人瞠目——党、政、军、情,各部门、各级别领导纷纷被他拉下马。 事后,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后担任署长)回忆说,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赖昌星携带3000万元巨款三次进北京,企图使中央收回查办厦门走私案的成命。 有中央同志专门打电话给这位已经有31年警龄的老公安(督办此案前,牟为公安部副部长),提醒他要注意安全。中央并打电话给福建省委,要求全权负责牟的安全,并专门派了两个警卫全程保护。情报部门甚至提醒他改变散步的习惯。 专案组办案人员最多的时候达到1300人,包括银行、税务等各相关部门。 1999年8月9日,已经潜逃香港的赖昌星通过地下渠道回到厦门。在此之前,专案组已经取得第一阶段突破,为全面抓捕出境的赖氏犯罪集团,专案组采取了欲擒故纵的手段,先撤离厦门。 8月10日晚12点30分,专案组下令收网抓捕赖昌星。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却扑了一个空。 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纷纷给他通风报信,让赖在最后一刻得以逃脱。 在大陆的最后一刻,赖昌星又重现了偷偷回厦的一幕:在有关人员掩护下逃离厦门,由妻弟曾明育驾车送到厦漳高速漳州出口处,赖换车与一广东人直奔广深高速,在龙岗出口下高速后,再由深圳边防内线人员护送过关,连过境记录都没有留下。 逃到香港后的赖惊魂未定,又接到了杨前线的电话:“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板上鱼肉。”第二天一早,赖昌星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从此踏上一条不归的流亡路。 到加拿大后,他企图以“政治难民”的身份博得居留权,并充分利用加拿大司法体系,打了一场延续10年的大官司。至今都无结果。 刚刚过了知天命之年的赖昌星一生跌宕起伏,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离奇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初,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时,走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凭借自己的头脑和区位优势,他认准了走私这条来钱快的道路。 他以为凭借自己的手腕和金钱可以搞定一切,一生笃信“爱拼才会赢”的赖昌星低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打击走私的决心,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74页的举报信( 狗嘴瞎注: 分脏不均才举发 ) 1999年4月,初春的北京春寒料峭,中南海却被一封74页的举报信震惊了。 这封举报信的抬头是“致:江总书记、朱总理”。被检举人一是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远华国际集团的董事长赖昌星;一是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的总经理陈光辉。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揭露远华集团疯狂走私的事实。 举报信还随附了60余页的证据材料,重点举报赖昌星疯狂走私“两油”(植物油、原油)、香烟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实,声称赖昌星借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整个厦门岛的走私活动,是个走私霸主。 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是,列举了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最高职位者为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厅局级干部有杨前线等6人。还声称:20余人只是网中一小部分网虫,还有不少在网上活动的蜘蛛、苍蝇就不一一列举。 写举报信的人署名“一群伸张正义的人”,事后查证就是远华集团的核心成员,职务副总。此人出身军人家庭,其父官至军长。1990年代到厦门特区下海淘金,后投奔赖昌星,进入远华集团核心领导层。从1994年起至1998年,此人与赖昌星“甘苦与共”,参与操纵远华集团的所有走私活动。后来,赖与此人因私人纠纷结仇。举报信寄出之前,双方曾通过中间人接洽。举报人试图要挟赖昌星一笔钱,却被赖拒绝。 因为赖昌星对自己的关系网有足够的信心,他相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中。 共和国第一经济犯罪案 远华一案如今已成定案。当年赖昌星嚣张时,平均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闯关卸油;每天有20几个集装箱的走私香烟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车从这里流向了全国各地;专为走私服务的地下钱庄每年换汇数以亿计…… 这都是赖昌星集团的“杰作”,远华一案也成为建国后第一大经济犯罪案件。这一切都是源于赖昌星团伙以金钱美色开路,成批的干部应声倒下,国家法律在这里毫无作用。 手眼通天的赖还有某部门颁发的特别牌照,这张牌照放在车上,过桥过路不要掏钱,而且可以随意出入任何场所。 1998年公安部春节联欢晚会上,赖昌星以贵宾身份前排亮相,他花了数百万元赞助了这台晚会。 走私钱来得快,对此,赖昌星也有清醒的认识,对于贿赂官员,他从来都不含糊。毕竟这是一桩一分投入、十分回报的事情。仅1997年春节,赖昌星送给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礼金”就达2000万元。 鼎盛时,他甚至被称作厦门海关“地下党组成员”,厦门海关的蔡海鹏,竟是赖昌星向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举荐后,被提升到情报处长的位置上的。 专案组办案人员事后对赖昌星的行贿有过详细的总结: 一是邀请高官到厦门视察,不失时机地与高层领导合影留念,并将这些照片放大,悬挂于办公室醒目处,以抬高自己身价,所谓拉大旗做虎皮。 二是收买高层领导人的秘书和司机。1999年5月,赖昌星给某高层领导的秘书一包几十万元的物品,该秘书开车去一个朋友家,把包放在车上,被小偷敲破车窗玻璃偷走。赖听说此事后,哈哈大笑:“该那小偷发财。”他劝慰那秘书:“我下次再送你一包不就得了!” 三是将高层人物的亲友及子女安置到他的企业里就业,给予优厚待遇。 四是通过看似正当的商业交易渠道,和与高层人物有血缘关系或特殊关系的商界“精英”做生意,巨额让利。 五是利用具有远华特色的常规武器,极大地满足各类人的欲望,进行物质与感情的双重投资。 耐人寻味的是,已经抓捕在案的赖昌图(赖昌星小弟,赖氏“四大金刚”之一)在狱中坦承:“好多人向赖家要‘看头钱’。哇!有许多掌权的光拿钱不办事,海关的官员比较好,他们拿钱是做事的!”( 哈哈哈!这个描写太上道太有趣了。 ) “红楼”往事 在赖昌星的“银弹”、“肉弹”攻击波中,最令外界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座举世闻名的“红楼”。 如今已经被划为厦门市总工会使用的红楼曾在2001年短暂开放,向世人展示了赖昌星集团的骄奢淫逸。 《厦门远华大案》有如此记载:上面来了位首长,赖昌星亲自赴机场接机,首长的吃住均在红楼,地方官想插都插不上手,连给首长倒杯水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地方长官只好找赖老板协商,能否让出一天时间由他们出面接待一下,好为首长尽点“地主之谊”。聪明的赖昌星当即拍板:行,没问题。 除开红楼,赖昌星的防弹奔驰车曾成为外界瞩目的焦点。1997香港回归时,这辆黑色奔驰防弹轿车曾经是国家领导人的坐车,后被赖以1200万元拍得。 急于过把领导人瘾的赖昌星拍卖当天就把车开回了厦门。 1958年出生的赖昌星少年时家境并不好,7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因为家里穷,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直到10岁那年才背着哥哥用过的一个破书包开始上学。每天他得先将牛牵到学校的后山坡,牛在山坡上吃草,他就赶到学校上课,下课后再到山坡上把牛拽回家。 少年时代的赖就已经显示出商业才能,他不满足于下田劳动所得,很早就学会去收水果、卖冰棒。 当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时,福建的区位优势得以发挥。头脑活络的赖立刻把目光投向了走私这一一本万利的生意。随后凭借早年积累,上90年代初他走关系移民香港,从此戴上了“港商”的帽子。 据说有人曾问过赖昌星:“赖老板,翻开你的发迹史,除了走私,我发现再没有别的什么了,难道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做些实实在在的实业?” 赖昌星的回答倒也爽快:“我也想干点别的,可除了走私,其他的不会呀!” 何日是归途 发家后的赖昌星给人的印象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矮小粗壮的他给人以闽南豪客的气魄。 2008年远离中国足坛的厦门足球队,在当年也曾经是无限风光。从赖昌星当上厦门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到他潜逃的580天内,远华集团在足球上的投入超过1个亿。 包机加四星级酒店、送球迷去客场加油、每个主场买上万张门票送人、球员薪水冠盖甲B…… 1998年,中国遭遇百年一遇洪灾。远华集团组织十几辆大卡车,满载赈灾物资,从厦门开往江西九江。在中央电视台举办赈灾义演晚会上,赖昌星捐资上百万元,受到全国工商联的表彰。 早年穷困的赖昌星“发达”后不忘回报桑梓。福厦高速公路开通后,他在出口处公路上建造了一座人行天桥,为乡亲提供方便。 他出钱重建了他年少时就读的晋江青阳烧厝村的一所小学,后又出资数百万元建造一所远华中学,着实为家乡建设做了点实事。 他还在老家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对村里60岁以上老人施恩赐惠,每人每月统一发给500元津贴,赖昌星为此每年要支付100余万元。据说,远华案发后他家乡仍有人为他说好话,“不管他做了什么坏事,不能否认他为我们家乡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豪气冲天的赖昌星还在厦门按照故宫3/4比例修建了远华影视城。赖很喜欢站在“小天安门”上做挥手状,一幅指点江山的姿态。 只是,这一切都已成往事。 10年之后,如今江湖远去,再没有大哥了。 本文部分细节出自《厦门远华大案》,海韵著,中国海关出版社2001年版 (本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张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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