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位國小校長說:「老師這分薪水,對認真教學、戮力班級經營的老師而言太少;對不認真教學、打混過日子的老師而言則太多!」一份薪水,一份責任,付出多少端視老師們心中那個良心的天平。
教師上班八小時的硬性規定造成台南市部分學校決議「導師早上八點才需上班」,引發爭議。但換個角度想,「工時制」不就是在「保護」部分沒有盡到責任的老師嗎?
筆者擔任導師,每天早上七點到校,下午約五點半才走,多出的兩個半小時當然沒有加班費,但那些時間用在學生課業與班級經營,筆者覺得很值得,學生、家長眼神或言詞的肯定都讓筆者感動不已。
倘若老師們看到各行業上班族能趕在晚上七點前回家陪家人吃晚飯已是最大的欣慰,兩相對照下,八小時的規定其實也沒那麼沉重。何況,導師若能有效利用早上八點前的早自修時間進行妥善的班級經營,往後教室管理才能得心應手。
但教師的犧牲奉獻希望社會看見!近年來教師屢屢被汙名化,造成導師要自付營養午餐費,才能免除白吃白喝的疑慮,卻漠視導師在午餐時間擔負的指導管教任務;校外教學湧現要導師自付旅費的聲音,卻漠視導師在校外教學時所需承擔學生安全的責任與超時工作的付出。教師諸多長期權利義務的不對等,社會應該看見肯定,而不是扛著道德的大旗,屢屢要求教師犧牲奉獻。
多給老師一點掌聲與尊重,許多老師都是「加倍、十倍、無限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