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4/26 23:02:51瀏覽2386|回應6|推薦60 | |
4月21日星期六,早上艷陽高照,春色襲人,春風撩人,禁不住春心蕩漾,蠢蠢欲動,乃趁週末外出尋花問柳、拈花惹草。
城郊小丘上的大富人家,家家門戶洞開,春光外洩,一覽無遺。 沒有圍籬的前後花園,百花齊放,五光十色,爭奇鬥艷。 豁然覺得天下為公,世界大同。色惡其棄於地也,不必為己。好色之徒如我,也樂得坐享其成,挨家挨戶,擷取成果,不勞而獲 至於用相機偷色截圖,是否涉及侵犯隱私權或版權?我還清晰記得,多年前在商學院修企管碩士時,第一堂法律課,老師說只要你站在公共土地上,你不但可以遙取園內春色,如遇有出牆紅杏,更可以任君採擷,據為己有,而不虞觸法。 以下是光天化日之下,兩小時打家劫色之斬獲,不忍暗藏獨享,願與天下同好分贓共享。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