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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8 17:35:31瀏覽1013|回應7|推薦43 | |
一次不愉快的經驗。兩篇不友善的留言。 我自己的部落格,抒發我自己的心情。 不想討好誰,亦無須取得誰的諒解。 我尊重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但不必因此改變我的想法。 只是不免感慨。 我是不是記者,和我有沒有老大心態,以及是不是公報私仇,一點關係都沒有。 部落格是我的個人天地,與我的工作性質何干?如果我將他登到報紙上,你再來批評我假正義,也不遲。 在我認為,他對我造成的損害是不完善的服務導致的結果。(他要扣車,可以,請事先告知)。不告而扣,我說他是惡霸,有何不可。 你不認同,我無所謂。 對於不理解的人,再多解釋,都是白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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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