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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費
2006/08/18 17:35:31瀏覽1013|回應7|推薦43

一次不愉快的經驗。兩篇不友善的留言

我自己的部落格,抒發我自己的心情。

不想討好誰,亦無須取得誰的諒解。

我尊重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但不必因此改變我的想法。

只是不免感慨。

我是不是記者,和我有沒有老大心態,以及是不是公報私仇,一點關係都沒有。

部落格是我的個人天地,與我的工作性質何干?如果我將他登到報紙上,你再來批評我假正義,也不遲。

在我認為,他對我造成的損害是不完善的服務導致的結果。(他要扣車,可以,請事先告知)。不告而扣,我說他是惡霸,有何不可。

你不認同,我無所謂。

對於不理解的人,再多解釋,都是白費。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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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sww1018&aid=40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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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息怒息怒.
2006/08/23 20:14

雖說不容易做到. 不過有法子的話, 還是放輕鬆吧.

人總有矛盾的時候. 分享自己的情緒是純真的. 但是容易受到別人的干擾. 因為有一些人的人性本就是殘忍的. 以主持公道, 路見不平為由出發. 其實只是想證明自己....

我對你當天的遇到的不便感到同情. 惡霸之言也是你自然的情緒. 滿可以理解.

至於這一篇........其實它代表你還沒有失去純真唷. 很不可思議....但是也很寶貴. 生氣之餘. 也要好好珍惜這個感覺唷.

我雖建議可以放輕鬆. 不過說實話, 等人真的不會再有這種不平的感覺, 可以對他人廉價消費的正義感放輕鬆時.....其實多半也就曾經蒼海. 那也滿可惜的.



帥哥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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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加油
2006/08/21 12:51

持平而論, 是頗贊同樓下的觀點, 當我們將心情舒發在網誌上的時候是必需考慮到其他讀者的想法, 只不過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即便你當時將此事投訴到報紙或相關單位,我也覺得無啥不妥, 畢竟這樣的規定造成許多人的不便

重要的是, 當我們發表言論或回應別人文章都應注意"發言的禮貌", 這才是重點, 您的文章"留言", 老實說, 也許所謂"田僑仔"與"停車場管理員"都有些不平之鳴想說呢,但回應文章的人有點"失禮", 反讓人覺得理虧了

總之, 我還是很喜歡你的文章, 繼續加油


sina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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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2006/08/21 12:33

雪莉寶貝, 我常常被人家罵說歧視大陸人,沒關係,大家腦袋瓜裏長得都不一樣,有不同的想法是一定的,也一定有無法溝通的盲點,只要大部分的blogger 支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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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
2006/08/21 04:00

We do believe you had a bad experience at that night.  

However, please also understand that BLOG is actually an appreviation of "WEBLOG". 

It means that once your share your life experience on web, you are then ready for public cirtism.  

So, please use to this or you can leave your life in your personal diary.

  


wahhaha001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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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話不投機半句多”
2006/08/20 23:10

就別再回應啦

不然扯不完啦


謝國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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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2006/08/19 16:17
如題,這世上總是有人有夠無聊.那些不尊重人家網誌的朋友們,才是另一種惡霸吧!

金如意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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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 ...個人網誌
2006/08/18 19:12

今天  不管我們  對或是錯! 那是 另外一種話題

但是  在自己的網誌,或是 部落格  抒發 自己的文字,或是  心情

誰都沒有  權利 來說  我的是非!《 我又沒請你們來看我的文章 ,請不用批評 》

寶貝說的對,自己的網誌,誰管我 說什麼,那是  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