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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2 03:28:29瀏覽1125|回應5|推薦41 | |
開車多年,這還是第一次被扣車。 十二點零八分,站在關閉的鐵門前,我並不知道,因為這八分鐘的延遲,我必須被迫接受這一切。包括連車帶鑰匙留在這地下停車場,包括必須坐計程車回家,隔天才能取車,還要多付一夜停車費。而且,家鑰匙也在車子裡。 我是八點零五分將車停進去的。一個詭異狹窄的下坡。一個男人接了我的車和鑰匙,給了一張單。什麼都沒說。 這附近我經常來,幾個停車場都停的很熟了,只有這一家,始終沒有停過。 也許是天意吧,今晚到處都客滿了,只剩這一家,竟然還很空,繞了兩圈之後,我決定將車停下去。 原先沒預計停這麼久,以為最晚十點一定開出來了,因為還有一個聚會就在附近。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當我忽然發現已經十二點了,車還沒取呢,匆匆忙忙趕過去時,先是錯跑到慣常停的另一個地下室,就在這家的背面,熟悉的管理員一看到我的單子就說,妳停的不是我們家喔,是後面那家,快點過去,他下班就會鎖門了。 跑跑跑,轉過巷子看到熄滅的電燈,心先涼了一截。關了關了,真的關了。怎麼這樣?不會吧?怎麼辦? 打電話!立刻打單子上的電話,電話鈴聲從我面前的地下室裡傳來,人走了,電話沒轉接,當然沒人接。 小巷對面的平面停車場,兩個看管的老人操著台語說,伊剛走啦,伊家就在後面,妳去請伊落來給妳開門。 啊,住在對面?太好了,謝天謝地。 老人卻說不知那人住在哪一樓,要我到那邊去問。 問來問去,人人都認識他,就是沒人敢告訴我他住哪一間。原來,這附近的房子有好多都是他的,他幾乎是所有人的房東。 轉角的7-Eleven,緊鄰7-Eleven的福客多,福客多旁的小吃店,小吃店轉過去的麵店,全是他的房子。就連隔壁巷子的平面停車場,也是他的。 一個小攤子的老闆娘悄悄告訴我,妳去請麵店老闆娘幫幫忙,拜託他們家的人下來幫妳開一下。 另一個做生意的小販偷偷指點我,妳去找管區警員,管區都有他的聯絡電話,請警察協助處理。 都沒用。沒人要幫我。警察說,誰叫妳不仔細看契約,總不能每次都叫警察幫忙吧,他又沒犯錯。 我猜,這絕非第一次或第二次發生扣車事件。鄰居早已見怪不怪,沒人願意淌這渾水,都想明哲保身。 是,是我沒準時來牽車。我並沒說我是對的。 套一句王令麟的明言,這種做法,雖不合情、不合理,卻完全合法。這應該也是這位有錢到不行的田驕仔大老闆的想法吧。老子我十二點要下班,妳不準時來,損失是妳家的事。 問題是,你要扣我的車,好歹也應該事先告知吧。這是做人處世的基本道理。 這裡是台北市東區,又不是中國大陸,消費者保護是作假的嗎? 你扣我的車,我一定會受到影響,無庸置疑。要是有個比我更┌衰小┘的呆瓜,打從高雄來,拿不到車,豈不是要在消費驚人的台北市住宿一晚?如此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措施,難道不需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告知消費者?服務業是這樣做的嗎? 只要你事先告訴我,妳不準時來取車,我就鎖門。那麼,我今天多花的時間、金錢,是我活該,二話不說,全認了。 並不是說以前那些等我等到十點、十二點以後的管理員都是應該的,我從未認為他們是應該的。我很感激他們犧牲下班時間,等待遲到的我。 有些管理員會預收停車費以便讓他自已可以準時下班,我認為很合理;有些管理員會打電話通知我快要結帳了,我會立刻衝過去將車開出來。 在我自己非常親近的人也當了管理員、靠這一天800元不到的微薄薪水養家活口之後,對於停車場管理員,我比以往多出很多很多謝意和敬意,對於停車場老闆如何壓榨弱勢勞工也有了深一層的認識與體會。 今天這件事,讓我覺得好像遇上惡霸,還是個有理說不清的惡霸。 就當倒楣,把錢捐去做公益。惡霸停車場,打死我也不會再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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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