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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霸
2006/08/12 03:28:29瀏覽1125|回應5|推薦41


忠孝東路四段170巷6弄,停車場。

開車多年,這還是第一次被扣車。

十二點零八分,站在關閉的鐵門前,我並不知道,因為這八分鐘的延遲,我必須被迫接受這一切。包括連車帶鑰匙留在這地下停車場,包括必須坐計程車回家,隔天才能取車,還要多付一夜停車費。而且,家鑰匙也在車子裡。

我是八點零五分將車停進去的。一個詭異狹窄的下坡。一個男人接了我的車和鑰匙,給了一張單。什麼都沒說。

這附近我經常來,幾個停車場都停的很熟了,只有這一家,始終沒有停過。

也許是天意吧,今晚到處都客滿了,只剩這一家,竟然還很空,繞了兩圈之後,我決定將車停下去。

原先沒預計停這麼久,以為最晚十點一定開出來了,因為還有一個聚會就在附近。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當我忽然發現已經十二點了,車還沒取呢,匆匆忙忙趕過去時,先是錯跑到慣常停的另一個地下室,就在這家的背面,熟悉的管理員一看到我的單子就說,妳停的不是我們家喔,是後面那家,快點過去,他下班就會鎖門了。

跑跑跑,轉過巷子看到熄滅的電燈,心先涼了一截。關了關了,真的關了。怎麼這樣?不會吧?怎麼辦?

打電話!立刻打單子上的電話,電話鈴聲從我面前的地下室裡傳來,人走了,電話沒轉接,當然沒人接。

小巷對面的平面停車場,兩個看管的老人操著台語說,伊剛走啦,伊家就在後面,妳去請伊落來給妳開門。

啊,住在對面?太好了,謝天謝地。

老人卻說不知那人住在哪一樓,要我到那邊去問。

問來問去,人人都認識他,就是沒人敢告訴我他住哪一間。原來,這附近的房子有好多都是他的,他幾乎是所有人的房東。

轉角的7-Eleven,緊鄰7-Eleven的福客多,福客多旁的小吃店,小吃店轉過去的麵店,全是他的房子。就連隔壁巷子的平面停車場,也是他的。

一個小攤子的老闆娘悄悄告訴我,妳去請麵店老闆娘幫幫忙,拜託他們家的人下來幫妳開一下。

另一個做生意的小販偷偷指點我,妳去找管區警員,管區都有他的聯絡電話,請警察協助處理。

都沒用。沒人要幫我。警察說,誰叫妳不仔細看契約,總不能每次都叫警察幫忙吧,他又沒犯錯。

我猜,這絕非第一次或第二次發生扣車事件。鄰居早已見怪不怪,沒人願意淌這渾水,都想明哲保身。

是,是我沒準時來牽車。我並沒說我是對的。

套一句王令麟的明言,這種做法,雖不合情、不合理,卻完全合法。這應該也是這位有錢到不行的田驕仔大老闆的想法吧。老子我十二點要下班,妳不準時來,損失是妳家的事。

問題是,你要扣我的車,好歹也應該事先告知吧。這是做人處世的基本道理。

這裡是台北市東區,又不是中國大陸,消費者保護是作假的嗎?

你扣我的車,我一定會受到影響,無庸置疑。要是有個比我更┌衰小┘的呆瓜,打從高雄來,拿不到車,豈不是要在消費驚人的台北市住宿一晚?如此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措施,難道不需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告知消費者?服務業是這樣做的嗎?

只要你事先告訴我,妳不準時來取車,我就鎖門。那麼,我今天多花的時間、金錢,是我活該,二話不說,全認了。

並不是說以前那些等我等到十點、十二點以後的管理員都是應該的,我從未認為他們是應該的。我很感激他們犧牲下班時間,等待遲到的我。

有些管理員會預收停車費以便讓他自已可以準時下班,我認為很合理;有些管理員會打電話通知我快要結帳了,我會立刻衝過去將車開出來。

在我自己非常親近的人也當了管理員、靠這一天800元不到的微薄薪水養家活口之後,對於停車場管理員,我比以往多出很多很多謝意和敬意,對於停車場老闆如何壓榨弱勢勞工也有了深一層的認識與體會。

今天這件事,讓我覺得好像遇上惡霸,還是個有理說不清的惡霸。

就當倒楣,把錢捐去做公益。惡霸停車場,打死我也不會再去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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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遲到ㄟ
2006/08/17 18:22

自認為正義使者的化身

意圖利用自己的部落格之便

把未給自己方便的對方抹成惡霸

難道不想想: 自己的這種行為不也是另一種惡霸的行徑嗎?

自己遲到ㄟ 田僑老闆在商言商 沒義務等妳吧?

不知哪天要是上班遲到被老板扣薪時 寶貝是否也敢PO一段聲討惡霸老闆的檄文?

慈祥和靄的老闆卑卑 等妳到天亮 是電視肥皂劇裡的人物

現實生活裡 碰到這種人算妳好運要知感恩 碰不到才是常理

有枝筆如刀 更應謹慎 隨便亂砍易惹人厭 砍到自己豈不更衰?

田僑老闆只是沒提醒妳 逾時不候罷了

懂事明理的道理 學校沒教也就算了 難道家裡也沒教?


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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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住了!
2006/08/17 00:58
忠孝東路四段170巷6弄,停車場  謝謝您~~犧牲 換來大家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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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是老大
2006/08/16 16:33

先聲明我沒去過這個停車場也不認識那個老闆,更不是你口中的"田驕仔"!純粹只是路過看到這篇文章而已.但是我覺得,你自己超過人家關門的時間還硬要取車就是不對,每間公司,每個服務業都有自己的規章,規章定了就是照著規章走,沒道理為了你個人的原因還要配合你吧?你覺得8分鐘對你來說不算什麼,對別人而言可能要趕著回家照顧老婆小孩,趕著坐末班車回家也不一定,不能因為你沒趕上人家的時間就說人家是惡霸吧?!更何況,你抒發自己的心情就算了,還要把人家的地址也寫出來,這是什麼心態?要昭告天下要大家都不要去光顧這家"惡霸"嗎?為了妳遲到8分鐘讓人家沒有生意可以做嗎?這是讓我很不解的地方.


周小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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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
2006/08/15 18:22

應該要投訴一下。


風雨作家- 祝心想事成 健康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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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r babe
2006/08/13 01:21
Oh, poor b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