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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22:47:04瀏覽657|回應0|推薦6 | |
1.成績需達100分(不限考試次數)2.查詢是否及格:全聯護訊→考試結果查詢,請於102年7月1日後再上衛生署積分系統查詢積分(第五題答案為錯,應為勞基法第51條非49條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因系統無法更改答案,故此題送分)
是否為專科護理師?否 是 1. 行政院勞委會應就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訂之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對 2. 102年度醫院評鑑基準評量項目修正1.3.2,加註女性醫師妊娠期間不應安排值夜班。 對 3. 員工請求家庭照顧假、生理假、育兒減少工時、哺乳時間,雇主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或考績獎金。 錯 4. 女工因健康或其它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勞基法第49)。 對 5.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勞基法49) 錯 6. 性平法中對工作平等之促進措施係指雇主依法有給予生理假、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等義務及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等相關措施。 對 7. 性平法第34條,當雇主違反歧視禁止(第7至11)、職場性騷擾防治(第13)、雇主拒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之申請(第21)時,受僱者或求職者之申訴管道? 以上皆正確 http://www.nurse.org.tw/NurseMagazine/MagazineLis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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