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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婚姻的十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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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Zheng
James Zheng
2014‧08‧25
基督徒婚姻的十大提醒
 
提醒一:除了你真心愛她(他),否則不要輕率結婚。
提醒二:不可迷信感覺,要先由友情而發展成愛情。
提醒三:不可妄稱這是神的旨意。
提醒四:當記住對方的生日或喜好。
提醒五:當尊重父母的意見。
提醒六:不可沒有共同的信仰、理想和愛好。
提醒七:不可不祈求神的帶領。
提醒八:不可未婚先有性行為。
提醒九:不可隱瞞欺騙對方。
提醒十:不可貪財或有所貪圖。
 
 
提醒一
 
愛情是建立在真情之上,沒有真愛就不可能有甜情。如果談戀愛是出於父母或其他方面的壓力,出於迫不得已,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愛情。
 
如果戀愛雙方一旦發現彼此間沒有真正愛情,就應當停止,不可勉強結婚,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一個監獄,使人生活痛苦。我們不要怕失戀,而要怕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失戀是痛苦的,但失戀未必完全是壞事,它使人反省什麼是真愛,什麼是假愛,失戀可能是「假愛」儘早結束的表現,應當慶幸,而不需要太痛苦。但是人一旦失足掉入錯誤的婚姻中,無論如何總是不好的、痛苦的。因此,我們在婚前要做出謹慎、正確、勇敢的選擇。
 
提醒二
 
人的愛情有兩種,一種是「一觸即發」的一見鍾情式。這種愛情很美,但成功率並不太高。另一種是「馬拉松式」的愛情,要經過很長的認識才有愛情。這種方式有時使人等得很痛苦,胃口吊得很痛,但是一旦成功,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些男孩子天真地以為像電影裡一樣,給姑娘一個吻或做出唐突的
求愛方式,就能打動姑娘的芳心。其實,這樣做經常把人嚇跑。
雅歌早就有明訓:「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
(1∶7)一個人還沒有對你有好感,你強求,這只能把她嚇跑。
試想一個人還在沉睡,你無聊地把人驚醒,對方會有何感受?
 
「等他(她)自己情願」,就是要從友情發展成愛情。
教會的青年弟兄姊妹可以先做「朋友」,在聚會的生活裡彼此認識,
自然發展。強扭的瓜不甜,不自然發展的愛情也不甜。
 
提醒三
 
經常有一些熱心的老弟兄、老姊妹對某兩個青年弟兄姊妹說:
你們相愛,是神的旨意。有時弟兄急於求成,也說:這是神的旨意。
我要說,不要隨便說:「這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神的旨意,
戀愛雙方自己最清楚。神的旨意不會只給一方有感動,必定雙方都受感動。
神的旨意不會使人單相思。
 
我反對人毫無感情基礎,就以「這是神的旨意」為由而結婚,
這是害人害己。神既是愛,就不會使人過著沒有愛的婚姻生活。
我也不同意「以後慢慢培養感情」,
一旦培養不出感情怎麼辦呢?
我也反對「為基督的緣故」為由與他(她)結婚,
因為「為基督的緣故」也可以與其他人結婚呀,
為什麼一定要與他(她)結婚呢?在愛情的問題上,
一切藉口均是行不通的。
 
提醒四
 
成功戀愛,一定要懂得取悅對方(當然是真誠的,毫無欺騙成份)。
尤其是女子比較重感受、重情意。基督徒也是人,
所以也有這方面的心理,我們不宜忽視。
 
有些女子很看重自己的生日,要人記得她。
如果她正在談戀愛,男朋友記住她的生日,
給她送來生日禮物,她一定高興得金口常開。
男女有別,各有所好,人若能知其所好,取其歡心,
這將有助戀愛成功,也會使愛情浪漫多姿。其他生活中有意義的事,
如能做一個有心人,加以留意或紀念,均有利於感情的發展。
 
提醒五
 
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大事都是關心愛護的,有時做得過頭,
他們會包辦婚姻或反對子女自由戀愛。無論如何,這均是關心的表現,
不過方法不對而已。作為子女,對於婚姻大事要尊重父母(但不是盲目聽從),
作為父母應當開明處事,也當尊重子女的決定,切莫好心卻幹出錯事。
 
今日,許多青年人都有自己對人生、對愛情的真實感受,
也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和自立自強的生活能力,因此,
作為父母應當對自己的孩子充分信任和必要提醒。而作為子女,
若父母短時間內無法接受或做出決定,應當給予時間,以致於能相互諒解,
取得共識,千萬不要亂來或強硬頂撞。一個有豐盛人生的人,
他的愛好多,不一定為了得到這籃雞蛋而要打爛另一籃雞蛋,
有智慧的人一定要顧此顧彼。
 
 
提醒六
 
毫無疑問,共同的信仰、理想和愛好是愛情恒久的重要因素。
聖經也有相關教導(林後6∶14)。如果兩個人同乘一條船出海,
他們卻無共同目的地,他們行到半途,一人發現他的目的地在東海,
一個發現他的目的地在南海,他們又堅持非去不可,那麼,他們會怎麼辦呢?
要麼就是在船上吵架,要麼另找一條船,之後分道揚鑣。沒有共同信仰、
理想和愛好的人,也可能會這樣。除非一方會長期遷就另一方。
 
提醒七
 
祈求神不是求籤問卜,而是看神在我們人身上有什麼計畫,
我的計畫和神在她(他)身上的計畫是否可以配合,
神會不會把我們放在一起,成為和諧的一對,就像筷子和湯匙,
可以一同去享用人生的筵席。
 
對每一對青年男女,一定要讓神介入到你們的愛情和人生中。
婚姻是人生大事,所以要求神來掌管這件事。 
 
提醒八
 
由於青年人血氣方剛,加上社會的風俗影響,
所以未婚就發生性行為在今日很普遍。其實,
這是一種不成熟的有害行為,一旦發生,只能導致雙方都受傷害,尤其女方。
 
在懼怕的環境下產生性行為,是不會滿足的,
而且一旦發生,均有一種懼怕心理,
這種懼怕心理有時還會影響婚後的生活,造成婚姻生活中的障礙。
而對於未婚先孕者,最大的傷害就是女方,不但身心受傷害,家庭也蒙羞。
 
未婚就發生性行為是不好的,
但不幸的是世界上不好的事經常發生,
所以,我還要說,如果一旦發生此事故,
當事人必須負起責任,換句話說,只要女方同意,
男方就應責無旁貸地要與其結婚,給她一個幸福的婚姻生活。
當然,這必須是在男方還沒有家室的情況下。
 
提醒九
 
愛情是建立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
最能令對方感動的是真情和坦白,
最能令對方傷心的是欺騙和虛偽,
任何有欺瞞成分的愛情,總是危險的。
 
對於已婚人士,絕對不能欺騙人,
再去談戀愛,這是欺弄別人。
對離過婚或已有子女而再談戀愛者,
不能欺瞞對方有此情況。對患有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的人,
也不能隱瞞。任何有損愛情的隱瞞行為,
均是不道德的,基督徒絕對不能贊同。
 
提醒十
 
聖經說:「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
就全被藐視。」(歌8∶7)人需要愛情和麵包,
但為貪財而犧牲真愛,或以錢財換取愛情,
均是不好的,最終還是沒有真愛。一
個人不能為了錢、或出國、
或前途或其他需要而出賣自己的人格和愛情。
有所貪圖的愛情是難以長久維持的。
 
人若有真愛,平淡的生活也會很滿足。
就像雅歌所述,人若有真愛,能夠同出共入,
成雙成對,即使沾上田間的污泥,
宿在鄉間的陋屋也會自得其樂;
能夠一起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或「石榴放蕊」,夠滿足的了(6∶11)。
 
愛情是很美好的,人生若沒有愛情,
就像樹不會長葉、花不會盛開。基督徒有得救的福分,
也應有愛情的福分,婚姻的福分,生活愉快的福分。
正當的愛情生活,是神給人類的祝福,甜蜜的感情生活,
會使我們的生活更有動力、人生更加豐盛。
 
我們應該凡事依靠主,凡事禱告,
求神帶領我們成為合神心意的家庭,
不可自作主張,這些對青年基督徒有幫助。
願神祝福每一位基督徒,當仰望我們的主。
神知道一切,把你的一生交給主掌管,
神知道我們的人生道路,阿門!
 


文: http://www.luke54.org/view/1060/5416.html?r=1#ixzz3TramvW9v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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