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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完全不合邏輯,國科會已懲處,校方就不能懲處?!國科會懲處學者違規,學校懲處教授違規
2026/07/20 15:25:13瀏覽606|回應0|推薦2
【清大女教授涉抄襲!校方重懲「禁升等封殺5年」 法院逆轉全撤銷】
國立清華大學一名女教授向國科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時,被查出研究方法及內文大幅抄襲,甚至有5大重點幾乎「整段複製、一字未改」,抄襲比例高達8成,校方祭出3年不得晉薪升等兼課、5年停止擔任學校委員、禁止申請補助等重懲。女教授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逆轉,認校方裁量有瑕疵,判決原處分、申訴評議決定及再申訴評議決定全數撤銷。
     法院完全不合邏輯,國科會已懲處,校方就不能懲處?假設教授或學生犯法判刑,校方也可基於學校立場予以懲處與開除!國科會是懲處學者違規,學校是懲處教授違規,一碼歸一碼,法官腦袋裝屎,去吃屎!
     該女叫獸一定有黨證或綠淫背景!校方懲處本就太輕,嚴重抄襲應開除,否則學生寫作業都跟著抄襲!上訴理由「只是申請階段,不是正式發表論文」更離譜不合理:申請計畫就可任意抄襲?申請如通過,可領研究補助數十萬至百萬,還能算個人業績點數與學校評比!該叫獸必是綠淫背景才會這麼無恥又弱智,必是青鳥側翼叫獸!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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