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現、集點、變大杯
自備飲料杯 最多省10元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湯雅雯/台北報導】 2011.05.02 | 環保署長沈世宏(左二)昨天與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左)帶著環保杯,到許多商家購買飲料,並宣導自備飲料杯優惠新方案。 記者潘俊宏/攝影 | 全台連鎖飲料店、速食店和便利商店共一百五十個品牌、一萬六千家門市,從昨天起,須提供優惠給自備飲杯的消費者,包括現金回饋、集點優惠或飲料加量等,違者最高將處以卅萬元罰鍰。
昨天新制上路第一天,環保署長沈世宏與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前往台北市吉林路一帶宣導。兩人自備飲料杯,前往連鎖飲料店、咖啡店與超商購買飲品,沈世宏還不忘提醒消費者,購買熱飲時,注意環保杯要用耐熱材質。他說,未來會鼓勵業者,在各材質環保杯上加強耐熱標示。
環保署昨晚公布稽查結果,首日稽查全國一千七百多家門市,查到一百七十三家不合格,包括知名飲料店歇腳亭、傑克小子等門市根本還未實施,若第二次仍違規將處六萬以上罰鍰;違反情況較輕的門市一周內將複查,若仍違規將處以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吳盛忠表示,台北市初期以三成減量比率估計,一年約可少近八千萬個一次用飲料杯,並減少兩千六百多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多數業者提出現金回饋,北市以星巴克與酷聖石冰淇淋飲品折扣十元優惠最高;金礦咖啡、西雅圖咖啡等可折抵五元為次高。統一、全家、OK與萊爾富四大超商現煮咖啡折扣三元;50嵐、清心和天仁喫茶趣等則提供一至三元折扣。不過,統一及全家超商及星巴克咖啡,都早已實施優惠方案。
也有業者採集點換飲品方案,如漢堡王、摩斯漢堡、肯德基、橘子工坊等。消費者自備環保杯,購買一杯飲料可獲一點,集滿十點能再換一杯免費飲料。
環保署指出,店家優惠公告須貼在結帳櫃台明顯處,且字體必須大於兩公分以上。目前已有一萬四千五百家門市業者提出優惠措施。
尚未實施的一千五百家最慢須在一個月內提出方案並實施。只要有兩家分店或以上,就在規範內,但早餐店不在範圍內。
上文↑《折現、集點…自備飲料杯 最多省10元》源自【20110502mon.聯合報a6生活】
以下↓是書生我的『自訂文章分類』歡迎點選閱覽…
Thanks for Browsing my Blog... Have a Nice 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