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違法亂紀,莫此為甚!
記得2008年八月當時陳致中與黃睿靚剛從美國返台,在機場的入境大廳面對眾多新聞媒體,大言不慚、強詞奪理,訴說著「我們是被支配的人頭…
」言猶在耳。
事到如今,莫非得知一切大勢已去,才不得不向命運低頭?這對遊手好閒、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夫妻,再不招供認罪,恐怕就要面對更長久的牢獄之災了吧?認罪協商,真是…難為他們了呢!
他們這一家子,這些年來過著錦衣玉食、呼風喚雨的豪奢生活,啥龍蝦魚翅、山珍海味沒有吃過
?啥名牌衣物、珍稀皮草沒有穿過?啥珍珠翡翠
、頂級名錶沒有戴過?啥動輒數百萬的名車不曾擁有?
陳水扁口口聲聲說要為咱們台灣拼經濟,喊了幾百次「拼經濟」,結果竟然中飽私囊,台灣的經濟…都拼到他們家去了吧?可曾捫心自問:這個社會底層的市井小民,還有多少人吃不飽、穿不暖
?何妨多捐些錢給社會福利機構、慈善團體?
如果當時真能虛偽的多做些佈施,普渡眾生,即使面對今日的假面具被拆穿,全國民眾皆知那些巧取豪奪盡是不義之財,那麼,基於「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道理,社會大眾或許不忍苛責。
非得等到真相大白,所有證據都攤在陽光下,已經百口莫辯,再來低聲下氣、乞求原諒
。對他們這一家子,徒留「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心情;祈求司法還人民一個公道,就讓他們好好面對法律的制裁吧!
「違法亂紀,莫此為甚!」但願這個活生生
、血淋淋的教訓,足以警惕貪婪的人性,往後再也不要發生這種貪贓枉法的罪行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無報,時機未到。
心存善念,助人為樂;秉持良心,莫做歹事。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苦海無涯,回頭是岸。
執迷不悟,自取滅亡;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無論經濟低迷景氣多麼糟、民生痛苦指數多麼高,可以剷除社會敗類,伸張正義、懲奸除惡,總是…大…快…人…心!
即使端莊美麗、神秘優雅的蒙娜麗莎,
也會樂得私下竊笑吧…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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