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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盲目心態
2009/10/31 12:34:13瀏覽1813|回應7|推薦27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24346.shtml
  這篇報導乍看之下,真是言之有理,可是你若仔細想想,這種說詞不正是反應出一種社會長期的盲目認知。

  有一年,我在美爾頓補習英文,上課時老師突然問大家一個問題,男生第一次約女生,應該約在哪裡碰面比較好?答案是警察局門口,然後倆人就附近走走就好,這樣女孩子才會放心!但是真實狀態是如此嗎?當然不是。

  不知道有沒有人做過這方面的研究,就是案件發生率和警局的距離有沒有關係,小老兒基於一種非常不專業,且有點鳥的看法,直覺是沒有什麼關係,就算有也是差異值不大,這和警察有沒有威信也無關,完全是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有關。

  可能是去年,民進黨那位嬌嬌女──蕭美琴小姐,有一天騎著一台剛買的小折去立法院抗議某件事(忘了是什麼事),她請助理把他的小折牽去「停好」,結果不到一會兒,車子不見了──迅速被偷(驗證台灣偷兒的手腳真是敏捷)。蕭美琴氣得對著鏡頭大罵:「停在法院門口都被偷,台灣是沒有王法了嗎?」(大意如此),當時小老兒就直覺這位蕭小姐掉了台新車,就把她給搞爆了,真是廉價到不行。

  各位老爺夫人們,大伙給評個理,為啥警局門口比較不會被偷,為何約會約在警局附近會比較安全,為何法院門口的腳踏車比較容易被偷?這些問題是我們單方面的錯誤認知,還是有什麼科學統計的結果,更或者是一種不當的社會共識,大家想想吧!

  看來台灣急需一部「民眾生活安全法」,規定小偷偷東西之前,必須先測量和警局的距離,才能下手行竊,而且行竊次數分佈狀態必須和距離成正比,也就是離警局越遠可以偷越多次,要不然算是違反社會公民共識,必須罪加一等。男女生約會以警局為中心,約會的次數多寡也需和警局距離成正比。至於法院的要求比較嚴苛一點,賠償金額的比例是依案發地點離法院的遠近成反比,因為怕小偷藐視法律,所以離得越近判越重,賠償金也越高。

  像小老兒這種不知死活的笨老百姓,住在窮鄉僻壤的遙遠山區,理當天天被X,要不然天理何存,大伙說是不是!

  還是上網找房子,條件一是離警察局的距離,第二是在法院附近,第三是離看守所越遠越好,那麼究竟哪裡適合小老兒安身立命呢?算盤有得打了,不急!一切緩著來。(這事和2185無關,請勿胡思亂想,特此聲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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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ter&aid=345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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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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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談
2009/10/31 17:02

對歹徒而言,愈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愈安全的地方吧? 我記得年少時曾在中山堂旁邊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門側一帶,那時大概叫主婦商場啥的,遇到倆個老少騙徒,老的帶小的出來練功夫,小老頭我是白老鼠.

台灣的警局派出所方圓百公尺的歹案,少過麼?   老生常談啦.

老譚(loster) 於 2009-11-03 20:02 回覆:
多數認為理所當然!

啥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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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
2009/10/31 15:17
新車停警分局門口 不到半小時被偷
【聯合報╱記者志豪/即時報導】
2009.10.30

台北市姓男子昨晚8時許到位於景中街上的文山警二分局洽公,

=============

你是因為自己姓譚就跟他們袁氏宗親會過不去嗎?
老譚(loster) 於 2009-10-31 16:13 回覆:
我如果姓鴨才會跟他過意不去,你明擺著挑撥離間,該當何罪!
還是你眼尖,我沒發現,看了三次才發現。

劉莉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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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屋130萬起跳
2009/10/31 14:29

請參閱日盛銀行先殺保人,再拍賣 "次級房貸型" 貧民屋 --- 台灣垃圾房地產之皇民發財術

在上文中

我本是出價,底標不得低於130萬

但看到格主提出的購屋條件,驚覺我眼中的爛屋竟是好地段ㄟ

我因住居環境空氣污染,致使幾乎天天犯氣喘,為保命非賣不可

更何況被迫向日本繳房貸,簡直是恥辱 (需賣屋理由可以講上好幾天)

眾看官們,請幫忙宣傳我有屋要賣ㄟ

您看看,會臭死我的房子,在格主眼中可是治安首選呢

向各位報告

我家周圍步行二十分鐘內有二間警察局 (但為何我們這公寓有賭場呀)

一間和法院有關但絕不是看守所的機構 ----- 女子監獄

我用130起跳,真是太便宜了,快快來搶購

又可解救我和我孩子免於被臭死 ---- 這可是救人大善事呀

(我孩子每天鼻過敏,很可憐的,救救我們母女吧)


八卦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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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09/10/31 14:10

ㄟ...人家那麼有知識水準, 有眼光, 更有深度的記者

挖到個"新聞"報一下

結果你寫的字比他還多

他還要怎麼繼續混, 要不要活ㄚ...

老譚(loster) 於 2009-10-31 16:07 回覆:
也是,並且那位記者大爺才是以此為生。

劉莉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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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符合格主開出的條件
2009/10/31 14:06
還是上網找房子,條件一是離警察局的距離,第二是在法院附近,第三是離看守所越遠越好
老譚(loster) 於 2009-10-31 16:06 回覆:
不會這麼快吧!我看我改行開五一八算了。

劉莉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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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國皇帝早升天了,哪來王法,白痴皇民
2009/10/31 14:00
蕭美琴氣得對著鏡頭大罵:「停在法院門口都被偷,台灣是沒有王法了嗎?」

蕭女這句話是出自 "自以為高庶民一等的高級權貴心態"
印象所及,走狗一類 "仗勢欺人" 者會有如此思維
走狗習於把公部門建物當成自己的地盤撒野
蕭女應先檢查一下自己是否身帶走狗基因,或不小心被狐群狗黨污染了
為幫助蕭女這類人士回復正常人身
我們要教一下 "台灣是沒有王法了嗎?" 這句話的正確用法
舉我的腳踏車在我家中庭被偷走為例 (是真的)
<是那個王八,垃圾,廢物,畜生,膽敢擅入民宅偷東西,台灣是沒有"國"法了嗎?>
賊仔水準爛到連歐巴桑載小孩僅有的交通工具 (生鏽鐵馬) 都要偷
就知道國法被走狗蹂躪到什麼程度
就知道我家位在水準多爛的地方
還敢寄什麼狗屁地價房屋稅單給我 ------- 那是搶劫我
更何況陳水扁自承是美國政府代理人
所以陳水扁捅台八年,我誤以為是繳納給我中華民國的應全退還給我
我抗稅,竟還強扣我帳戶 ------ 那是假司法詐騙
老譚(loster) 於 2009-10-31 16:05 回覆:
那個偷車賊如果不小心看見你的發文,可能會被嚇到兩腿發軟。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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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13:45

說的一點都沒錯!

幾年前當臨時保鏢,陪朋友去送三隻錶給客戶.

竟然約在離看守所五十公尺的地方.

我納悶的問他們兩個,竟然異口同聲說;安全.

唉!我眼看著看守所前那一堆牛鬼蛇神,真不知這邏輯怎麼來的?

老譚(loster) 於 2009-10-31 16:04 回覆:
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質疑常遭受異樣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