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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度提告刑事
2013/03/29 23:08:43瀏覽1147|回應0|推薦4

 

桃園地檢署:

我要提告位於桃園龜山林口長庚

在民國98年8月21日

對病歷號碼365xxxx羅怡如

與36xxxxx賴妍妃

進行鑑定DNA39200檢驗醫學科

的抽取血液檢體的小姐詐欺偽造,

賴妍妃xxxxxxx312

未被採取血液檢體

配合DNA造假

也成詐欺偽造之成員之ㄧ,

柯滄銘婦產科的檢驗人員

王虹喬亦為詐欺偽造

羅榮河DNA的成員之ㄧ!

共謀強行剝奪我人倫親權

與該擁有的權益

為詐欺偽造告訴之理由

在民國98年8月21日林口長庚

鑑驗醫學科採樣時出現了弊端瑕疵

(未見賴妍妃被採取血液檢體)

於民國98年9月1日傍晚收到了

林口長庚的血緣鑑定報告,

其鑑定結論為

一:羅怡如與賴妍妃為同父同母

的姊妹關係確定率為99.999999%,

羅怡如為遺腹子怎麼可能

與賴妍妃為同一父親所生?!

證人可傳喚住在中壢陳盛吉(殁)先生

之子女陳玉蘭,其與賴妍妃,

賴妍君為同父異母的手足!

可作DNA交叉比對來證實

賴妍妃與羅怡如的

親生父親是否為陳盛吉?!

二:羅怡如與賴妍妃為同母異父

的姊妹關係確定率為99.999998%,

又為何賴妍妃與羅榮河

有六項基因不吻合在醫學上

完全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存在呢?

這與我們在戶籍上登記為

同母父不詳有所出入,

敬請檢察官能蒐證偵查

還原事實真相

莫讓我這弱勢含冤莫白,

三代親權盡失啊!

羅怡如與羅榮河雖沒任何血緣報告

但依其兩的DNA可明顯得知

為親手足,

如此與賴妍妃99.999999%

為同父同母豈不矛盾互有出入嗎?

羅榮河之親生父親可由其歷任太太

xxxxxxxxx5黃金蓮,

孫愛萍xxxxxxxxx0作證,

由此可知羅怡如與羅榮河應為同母異父,

但為何羅榮河與賴妍妃

有六項基因不吻合毫無血緣

關係存在呢?

到底是誰在造假DNA呢?

亦可與其子女們或羅榮河

同父異母的兄弟做交叉比對

來證實羅怡如與羅榮河

是否為同一父親所生的孩子?!

三:賴羿君是我親眼所見戶籍上

母親羅碧燕懷台十月所生下的孩子,

因我長期 與 祖父彭兆蘭(殁)

  祖母羅玉品(殁)居住,

所以對戶籍上的姊妹與母親

皆不熟識清楚其家務事!

但依戶籍追尋查獲羅碧燕

本姓為張姓人士,

敬請檢察官讓我們跟母親羅碧燕

原生家庭的成員(陳阿雙,陳林五妹,

張華香,劉昌文,劉張炳妹,

張月英,張富棟,張玉燕)鑑定DNA

來證實誰才是羅碧燕

所生的親生子女,

處於弱勢的我很不幸的

擁有高高在上的偉人

為親生母親(花蓮慈濟證嚴上人)

受到台灣大多數人的反對

因而孤軍奮戰猶如過街蝸牛

一一被車輪無情的輾死無生存

的機率(無法與親娘相認團聚)

敬請檢察官秉持著司法公正

的精神拿出魄力來創造判例

莫再讓弱勢的我無時無刻的

含淚吞恨對台灣怨恨失望透頂啊!

敬請藉機我們都還活著,

可做交叉比對還原事實真相

還我三代親情,我這弱勢人倫親權

都不能被重視請問台灣又還能

給人民甚麼樣的安全保障福利呢?

連帶我的孩子將近三年

與我完完全全的失聯!

請問檢察官,您有家庭嗎?

您有父母嗎?您有子女嗎?

雖然您我的社會地位身分有所不同,

但我們都是父母生人養大的人類啊,

請為後代子孫造福

莫再讓欺騙傳頌後代子孫,好嗎?

改革不是少數人可為的,

必須靠全國人民一起發覺缺失

呈報相關單位再由相關單位

痛定思痛下定決心徹底改革,

國民方有安定公正的生存環境!

台灣有著太多的黑暗(無奈)

真的無法改善嗎?

總要有人願意伸出正義之手

來援助我,這層的黑暗才會有

突破的第一大步啊!

我只能用陌生親人欲強行霸占

我該擁有的財產繼承權

因而被蓄意造假DNA

剝奪我的親權,權益而形成的

詐欺偽造刑事訴訟提告

親子確認訴訟案件因利益身分不同

各說各話,唯一證據就是鑑定DNA,

所以鑑定DNA過程必須公正公開透明化

才能免除弱勢者被造假的司法迫害

無處可申無力可反擊啊!

這是司法最大的悲哀也是司法不公的由來!

(簽名身分字號奈手印)

告訴人羅怡如沉痛的請檢察官將心比心

明察秋毫不畏懼惡勢力的

還我公道與失去了51年的親情母愛

和孩子們的倚靠,

這就是司法伸張正義

對弱勢人民的援助與

最基本的人權給予啊!

因無律師協助無法交付審判

只得再行提起刑事告訴

告訴人羅怡如xxxxxxx303 

謹狀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DNA3份,戶籍7份(奈手印)

附上羅怡如,羅榮河,賴妍妃三兄妹

的DNA與鑑定報告書與戶籍

2013.03.29具狀

因能證明我是遺腹子

是證嚴上人(王錦雲)所生的孩子,

祖父母彭兆蘭,羅玉品,

母親羅碧燕,阿姨陳玉枝皆已往生,

故而請檢察官重驗DNA

或全盤交叉比對DNA來釐清事實

(因能--事實)為原子筆補充(奈手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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