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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8 21:28:38瀏覽206|回應0|推薦20 | |
這兩節課很快就過了,我才走到第一個樓梯,就聽到後面有人在叫我,是洪維傑。
「小琳學姊,等一下。」我停下來,讓他追上。
「有什麼事嗎?」
「剛剛很不好意思,是我害妳的。」洪維傑臉帶抱歉。
他說的就是剛剛發生的那件事,因為他這樣鬧我,害我們兩個都被老師做記號了,而且,我並不知道被做記號會怎麼樣。
但那已經是第一節的事,現在都第二節下課,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反正老師又沒說要處罰。
「沒關係啦。」我向他微笑,繼續下樓。
他跟了上來,「我可以跟妳走嗎?順路喔。」
我向他點點頭,腦袋想著,我一開始來學校好像要做些什麼重要的事似的,企劃案的題目嗎?可是剛剛已經交了。
「學姊,既然妳不說妳寫什麼題目,那可以透露一下內容嗎?」他因為有了剛剛的教訓,所以怯怯的問。
我想了一下,「是關於夜市的企劃案。」
「夜市?聽起來好像很有趣,」他低著頭看著他的鞋子,又忽然看向我,「對喔,夜市是台灣的文化,很符合文創課程耶,學姊,妳好厲害唷。」
「會嗎?」被他這麼一說,我忽然不好意思起來,「沒有啦,其實是我…朋友幫我想的。」
「是妳那兩位朋友嗎?嗯…好像是德馨和康妮學姊吧。」他想了一下。
我很佩服洪維傑的記憶力,因為我好像沒跟他說過德馨和康妮,好吧,也許有說過,但是,他看過她們的次數比我提起她們要少,照理說他應該不會記住她們的名字。
德馨和康妮…康妮?啊,鏡子,我今天要把鏡子還給康妮啦,這時下節課的上課鐘還準時響起。
「洪維傑,不跟你說了,我還有事,先走了。」我胡亂跟他揮手,拋下他就往教室狂奔。
我說嘛,我就說嘛,一定有什麼事被我忘記了,這麼重要的事我居然這時候才想起,我越這樣想跑得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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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