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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4 01:43:50瀏覽643|回應2|推薦2 | |
2008/9/13 文/林瑋 今天的case,是屏東的媽媽,小四的女孩畫了三個「火星人」,上面再寫了兩行文字,簽名和創作日期也都寫在火星人腳底。整個大小大約半張明信片。 媽媽說小朋友畫得很棒,我也同意,她的線條畫得真的滿靈活的,但是整個表現並不適合我們刊登。而且老實說,上面那兩行字跟圖畫實在沒什麼關係。 媽媽:「你覺得她畫得怎麼樣?能不能登?」 小編:「妹妹畫得很好,你看她一筆一畫線條多麼靈活,她再好好加以練習,她一定是很棒的漫畫家。」 媽媽:「那你可不可以登?」 小編:「我們目前的表現形態上不是那麼適合,而且她的字都壓在圖上,圖的四周又都寫了一大堆的”哼””碰”,我不知道她的意思,不大適合。」 媽媽:「她畫的這幾個頭就已經很可愛了,你看她那幾個圈圈,不會死死板板的圓,圓得多漂亮呀,你不喜歡字,我想辦法去掉,你可不可以登?」 小編:「媽媽說得沒錯,那幾個火星人的頭,的確畫得圓得恰恰好,圓得很有創意,但題材表現上看不出來主題,如果她畫的主題鮮明一點,可能會有刊登的機會。」 媽媽:「你這裡不能登的話,那可以登哪裡,你幫我介紹。」 小編:「……這個版面不適合登這樣的稿子,我必須很誠懇的跟媽媽實話實說,但是您說要登在哪一個版面上,我也不能替那個版的主編做決定。我們一般自己要投稿,也會先買那份雜誌或報紙研究一下,看看適合投在哪個版面上啊,孩子喜歡創作最重要,媽媽您可以先多引導她多些創作作品,再選擇適合的作品來投稿。」 媽媽:「那我回去叫她改,改好你能不能刊登。」 小編:「………… 天下父母心,有的特別急,孩子有創作的天才,未來定有一片天地,千萬別急著一定要馬上捧成今日之星。有些事速成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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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