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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妻應補強壽險與醫療保障
2011/06/08 20:13:55瀏覽124|回應0|推薦0
《金融》大都會人壽:新婚夫妻應補強壽險與醫療保障
  • 2011-06-08 14:27
  • 時報資訊
  • 【時報-台北電】
百年結婚潮,不僅是藝人趕流行,許多民眾也搶搭100年的結婚列車終結單身的身份。從共組家庭成為「生命共同體」開始,夫妻兩人在金錢與健康關係上便緊密相連,尤其是彼此的理財觀念最好趁早形成共識,免得日後為了家庭財務問題而傷感情。大都會人壽提醒,新婚夫妻趁還沒有養育子女的負擔之前,應盡快將兩人的保障缺口補足(特別是壽險與醫療保障方面),規劃其他理財佈局時才能無後顧之憂。建議新婚族可增加一個保險帳戶,將全家的保險規劃集中管理,方便以後檢視並調整投保內容,並且更能掌控家庭保費支出,也不易發生保費漏繳的情況。

新婚階段的保險規劃適合做重點加強,但是規劃前提還是要從保障需求出發。定期壽險的保費會較便宜,可視為經濟基礎尚不穩定的基本保障;投資型保單的運用則較靈活,既能投資也提供保障,而且壽險保費跟定期壽險相差不多,舉例來說,以先生做被保險人規劃壽險保障,每個月只要存3,000元的保費,就能利用一張保單同時提供保障與儲蓄。大都會人壽推出的投資型保單相當多元化,以幣別區分;有台幣或美元計價,以連結標的區分;有連結基金或是ETF,可滿足客戶多元化的理財需求。投資型保單彈性繳費的特性,可躉繳或分期繳(類似單筆或定時定額扣款投資基金),隨著家庭責任輕重彈性調整保障額度,多餘的錢則可加碼投資金額以累積帳戶價值,符合新婚族買保險想同時理財的需求。

另一方面,新婚的兩人要將基本的醫療保障升級,最好趕緊補足癌症險的缺口,然而終身防癌險因為理賠率逐年攀升,保費也跟著變貴,對於預算有限的人想用比較經濟實惠的方式投保,除了選擇防癌險附約或定期防癌險之外,還本型的防癌險更可以兼顧保障與儲蓄。

建議新婚族新增保單時應互以對方為受益人的第一順位,未來隨家庭成員增加,應調整配偶及子女等受益人順位以及保險金均分比例。若是婚前由各自父母購買的保單,若需更改受益人為配偶,最好與父母事先商量,以免造成家庭糾紛。此外,大都人壽也提醒,舉辦婚禮所需的資金屬於短期資金需求,準新人可利用保單貸款的方式籌措,保單貸款還具有隨借隨還的優勢,利息按天數計算,無須設定還款期限,方便保戶彈性借款。因此建議準新人在有資金週轉需求時,檢視已有的保單是否有效滿一年且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就可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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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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