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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3元,我錯了嗎?
2008/06/04 10:55:40瀏覽1645|回應17|推薦66

小女兒是○○巧福的擁護者,經常吵著要去吃牛肉麵

這天她點了1號餐113元,有小碗牛肉麵(特價63元)

燙青菜1碟(35元)、小杯汽水1杯(15元)

但是這小妮子將燙青菜換成筍乾(22元),

因為她超愛吃筍乾的,停好機車來到商店裏找她

我問她點了什麼?這才發現青菜和筍乾差價13

問店員小姐,她回應因為我女兒點的是套餐,

又自願換菜,所以.........

我告訴店員小姐可以用單點只要100元啊!

她遲遲不作回應看著我,回到座位上我告訴女兒,

以後點餐可以先算算看,因為現在有特價呀!

『媽媽告訴妳,13塊錢也是很多錢妳知道嗎?』

這句話是我的重點

小女兒很委屈,有些食不下嚥,

讓我覺得我好像太惡劣、太殘酷了

過了一會兒,店員小姐過來表示要重新打發票,退錢給我

13塊』『13塊』為了你………13塊錢』啦!

我要背負著【超級機車歐巴桑大澳客】的罪名了

拿回13元,沒有好爽,反而讓自己有些難過

天啊!我錯了嗎?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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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dajapan&aid=1929472
 引用者清單(1)  
2008/06/08 11:13 【凱瑪爾瞎掰天地】 再見了,有線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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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I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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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媽沒錯
2008/06/05 14:52

是店員的錯

一、店員該用心為顧客的荷包著想,真正賺顧客的錢,是要讓顧客再次上門。

二、店員該細心的注意顧客的點餐清單,不是這個餐點換那個餐點的問題,不能立即算出低於套餐價,還要客戶提醒,就不能稱為專業。

住家附近有兩家○○基炸雞,多年前常推出買A餐送○○堡活動,全家人去點餐後,發現一樣的餐點,用另一種方式點,可以省下幾十元,向服務人員反映,得到的答案是「怎麼不早講,發票都打好了,沒辦法退」,另一家的冷氣故障,又沒開窗,大熱天吃得滿身大汗,得到的答案是「全額退費」,如果是妳,下次會選那一家再上門?


獻上今年的月餅
涮涮鍋(lindajapan) 於 2008-06-05 15:57 回覆:

對呀!

我跟她反應時,她應該立刻更正錯誤才對

卻要考慮再三,還有些小小不悅

○○基炸雞,我選第2家,因為顧客至上。


阿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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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錯之有?
2008/06/05 03:36

要是套餐有折扣超過13元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否則就應當退還多出的金額

本來就是我們的權利,何錯之有?

這是理所當然,光明正大的事。

該道歉,該覺得丟臉的是店家。


涮涮鍋(lindajapan) 於 2008-06-04 11:26 回覆:

可是有歉疚感的人

卻是我ㄋㄟ

唉............


落伍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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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13
2008/06/04 11:01
不吉
涮涮鍋(lindajapan) 於 2008-06-04 11:25 回覆:

潘大哥:

您是說『 1 3 號星期五』嗎?

哇..........................................

謝謝光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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