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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0 15:00:18瀏覽712|回應0|推薦26 | |
以下文章轉載自〈 第142期女性電子報—焦點話題〉 我要從母姓請您幫幫忙 小華 總統先生您好: 我是小華,今年由國小畢業。 總統先生,現在不是有一條法令准許未滿18歲〈註:成年應該是20歲〉的小孩子改姓嗎?問題是這條法令需要父母雙親的同意書,這對單親家庭的小孩子來說會不會有點太強人所難了?尤其是在暴力的陰影下,被迫離婚的單親媽媽,要是千方百計找到了前夫,而他不答應的話怎麼辦?要是因為這樣而被發現了行蹤,而他又要騷擾我們,對我們這些只有媽媽保護的小孩,不是顯得更無力嗎?尤其,我媽媽被爸爸強迫離婚的那時候,並沒有婚姻暴力防治法(編按:家庭暴力防治法),他把我帶去藏兩個月,你們還說他是我爸爸,他有權利藏的,最後我媽媽為了我安全回來只好簽下離婚協議書放棄監護權,我還是回到媽媽身邊了,但是得無條件養我喔! 一年之後,我媽媽要求爸爸付我的生活費,我爸爸又和爺爺奶奶把我帶去藏起來,硬逼我和哥哥分開,其實,他很少回來,每次回來也都是忙著跟女朋友做什麼,我每天只能看電視想媽媽哥哥,在黑黑的房間裡害怕的等待到天亮,直到我嚴重弱視,媽媽和哥哥打聽到我就讀的地方,爸爸怕鄰居知道他的壞品行,他才又把監護權轉讓給我媽媽,那時候,他說好每個月給我三千元的生活費,每半年調整五百元,兩個星期來探望我和哥哥一次。到現在五年過去了,他不但錢沒有付,也沒有來看我們,我們也沒有再找到過他。 其實,我們真的很害怕他再回來騷擾我們或勒索我們。我媽媽則是我爸爸第二任的妻子,他的前一任妻子也是因為剛剛上述的原因而被迫離婚,他也和前一任妻子生過孩子,現在已經成年,所以無法再改姓母姓,我們不希望跟他一樣,所以請總統先生您一定要幫我們,不要也等到我們成年後而無法改姓,造成遺憾,拜託您幫幫忙。您讓這個法令公佈施行了,可惜您的內政部卻要我們再度去面對危險,取得同意書,總統先生,這種天方夜譚的事情您也知道,不是不可能就是得要付出不知道是什麼代價的東西對不對? 總統先生,我們全家人都沒有犯過罪,可是,我和哥哥真的想連姓都改掉避開他,至少,不必再聽到「喔!你是某某人第幾任太太生的第幾個小孩?」這樣的話吧! 總統先生,我哥哥寫的信你都沒有回?是不是不答應? 敬祝心情愉快 得過您的獎品的小學畢業生 小華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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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