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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倒營建廢棄物擬開罰求償
2009/06/25 16:31:14瀏覽537|回應0|推薦1

垃圾全數清除

 

濫倒營建廢棄物 業者現形 環保局擬開罰求償

  上週五(6/19)大溪鎮桃56線道路遭人傾倒大批營建廢棄物,已鎖定亂倒的業者,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未依規定申請許可從事廢棄物清理或廢水處理,最高可罰30萬元行政罰金,連同清運費及代處理費也要向該業者求償;該業者涉及違反廢清法第46條第四項的刑責,可能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由警方移送地檢署。

  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上週五偕同藍勝民議員、鎮公所清潔隊人員現場會勘,稽查人員拍照採證後,立即派人清運,以35噸卡車滿載了二趟,在(6/20)上午11點半全部清除完畢,清運過磅後,共清出達36.48公噸的營建廢棄垃圾。

  據了解,桃56線縣道為大溪鎮大鶯路經長崎腳、松樹腳至僑愛、八德、桃園市的常用道路,經由大溪分局中新派出所連日調查沿路監視器錄影帶後已鎖定某嫌疑人,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該違法者在縣道濫倒36.48公噸的垃圾,不但影響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若因此發生車禍事故,更涉及刑責,違法者危害環境的不法行為浪費許多社會資源,環保局將裁量違法行為,不排除處以較高行政罰鍰,對於所墊付的垃圾處理費、清運費,也要向該業者請求賠償。陳局長指示同仁,日後對於類似案件,將在每週治安會報中與警察局加強合作辦案,環保局將視其違法行為嚴格裁處,希望業者不要存有僥倖心理。

環保局代處理36多公噸垃圾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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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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