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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標記/兒時的吃 吳妮民
童幼之人,吃零食最無憂。
都還記得民享街上有一攤,大油鍋,架濾網,網上幾顆熱燙燙正瀝油的芝麻球。金黃色麵球,表面沾滿白芝麻、內裡充滿空氣,澄透模樣,看來像個小燈籠。一粒五元,母親總是買兩粒給我,回家路上,我就捧著紙袋把它們吃光了。
也喜歡雜貨店。被貨架遮蔽得陰暗的店裡,最外面那排恆常放著乖乖。我愛五香乖乖,每隔幾天,就拉著母親去買。除了好吃,還因為每包乖乖裡都有個贈品,小水槍、小汽車,有時是連載漫畫。為集滿一套七冊的漫畫,我不惜耗費父母血本,三天兩頭吃乖乖。螢光幕上,兩個布偶在對話,「明天要遠足了!」「對啊,我有帶……乖乖!」
好在,乖乖五元;養樂多,五元。五塊錢,畢竟是個容易打發孩子的基本單位哪。
【2014/09/0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