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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的文法概念
2009/01/08 11:15:19瀏覽3648|回應1|推薦15

攝影的文法概念

電影中的攝影,就像是一串長句子裡的一個單字,而純粹的攝影則像是獨白,且更接近於繪畫。(Cartier-Bresson 1997, p. 68)

解讀影像的課程已經漸漸進入正規的教育體系裡,但是一如我們所了解的──在學習影像語言或如何解碼影像的過程裡,並不會真正揭露我們對於已存在影像的偏見,因為就形式或內容而言,我們其實已經接納了之前所存在的影像所代表的意義,一如我們使用所學的英文文法去評斷文學作品,或是使用已知的方式,很表面化地去論證某部小說。(Spence 2001b, p. 17)

在英文文法裡,描述不同時間狀態的時態至少有十三種,如現在簡單式、過去式、未來式、現在進行式、未來完成進行式等等,儘管這是以中文去定義英文,但在理解過程中卻是不得不的手段。英文文法其實並不是最難的,法文與德文的名詞尚且有性別的差異,例如桌子以陽性出現,椅子就必須以陰性配合。以文法分析去看攝影,不失為一種解釋攝影的方法,或者說是一種解構,然而這個概念迄今並未有人真的嘗試過,這種以文法概念分析攝影的模式尚未被建立起來。
攝影在時態上是極其複雜的一種再現。如果攝影也有時態(tense)的話,那麼它的文法隱諱、主詞並不固定、動詞可能是游移的、受詞對象也可能含糊不清,至於時態可能更加難解。我並不想讓攝影涉入過分複雜的時態。儘管我提出以文法的觀念去解析攝影,仍舊有一些難以解決的迷思,因為英文文法中,時態的區分十分細微,例如過去完成式與過去完成進行式的細微差異,對於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而言,顯得難以歸類、理解。
當我們以電影文法這個詞彙去定義電影內容時,必須透過精準的描述,例如蒙太奇、景深、電影類型等等。將攝影以英文文法觀念解釋,對於絕大多數以英語為母語的人(native English speaker)而言卻是一種詭異的解構方式,他們或許會覺得文法結構無法類比攝影,這是因為他們熟悉自己語言形成意義的方式,就如同我們理解中文形成意義的方式一般。語文與文法中間缺少了某種雙向的聯繫,以中文為母語的人並沒有意識到中文文法,像中文裡有所謂的「賓語」與「述語」,絕大多數以中文為母語的人就無法理解其意義,這對他們也不會形成語言上的障礙。少時懵懂學習中文造句時,可曾有老師告訴我們主詞、動詞與受詞的關係?但當我們學習英文時,卻必須理解其文法結構。
其實邏輯模糊但具有飄渺特性的中文,在精神層次上更適合解釋攝影的氛圍,儘管中文的結構比英文鬆散,邏輯也比英文弱。例如「這張桌子是木頭做的」這個句子,在理解上並不會感到突兀,但在邏輯上卻大有問題。若以英文表達這個句子,應該是“The table is made of wood.”,感覺上兩者似乎差異不大,但若分析「這張桌子是木頭做的」這句話,會發現邏輯上木頭不可能自己做出桌子,中文省略了製作的木匠,但這種省略並不會造成理解上的困擾。英文中“The table is made of wood.”以被動式出現,已經將木匠的角色概括進去,意即桌子是被製造出來的,而原料是木頭。儘管中文在邏輯上模糊,但在表現上卻可能較為簡潔,例如「下雨了」這類句子中,我們習慣省略作為主詞的天,但英文文法裡,我們卻無法省略“It’s raining.”中的It。這就像是以禪學去定義決定性瞬間一般,禪學的「空」與決定性瞬間的「忘我」在路徑上是一樣的,中文裡的空的哲學與國畫中的留白意境雷同,而中文在語言上的留白,與英文中講究邏輯的慣例有著根本上的不同。英文中的It難以省略,但在中文裡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在禪學裡,It一樣是省略的。
學者維特‧柏根(Victor Burgin)也曾經提及語言與攝影的關係,他認為結構主義者將攝影視為一種客觀存在的文本(text),而觀者會根據經驗上的認知與操作,來了解這種客觀存在的文本,這種操作方式與我們使用語言的方式有極大的關連,亦預設了作者與讀者彼此皆具有解碼及編碼的能力。維特‧柏根說:「正如我們使用語言,語言也使用我們。所有透過社會制度表述的意義,諸如法律系統、道德、藝術、宗教、家庭等,都可用一套解碼的網絡去解釋,語言不僅明確地界定了這些意義,同時也利用負面表述的方式,去暗示那些它沒有明說的意義。社會的結構與語言雷同,它會成長,它也會組織一個自己的複雜網絡,而組織這個網絡的工具其實也是語言。」(Burgin 2001b, p. 68)
我們如何使用這些「意義」,端視不同的時空背景與個人的意識形態,攝影作為一種「意義」,也處在這種狀況下。結構主義者並不認為有「攝影的語言」存在,他們認為當我們試著去解構攝影時,我們所使用的工具仍是語言,而講英語的人所使用的解構方式,必然與講法語或是義大利語的人所採用的方式相異。維特‧柏根並引用心理學家拉崗(Jacques Lacan)的鏡像階段(mirror stage)理論,去佐證我們閱讀攝影時的狀態。
中文雖然在時態上模糊,卻適合用來解釋攝影,例如「我吃飽了」有以下的可能性:一、我剛剛吃飽,屬於過去式;二、我之前吃飽了,屬於過去完成式,或現在完成式。一如前述,細微的差異導致難以歸類的窘境,在英文上定義清楚的形態,轉成中文後卻可能遭到「異化」。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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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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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瓢飲
攝影的修辭
2009/01/11 20:12
如果說,攝影的文法可以"類同於中文", 那麼,中文裡面,是否可以那麼直接套用西方修辭學裡面的隱喻....轉喻...諧擬等等,似乎還得深思。
 應該說,如果可以解決中文承自來自西方語言學的符號學,不論是歐陸的二元論或是英美系的三元論的話 才能定論。
雖然巴特的明室已有往現象學轉向的傾向出現,但是現象學離中文更近還是更遠,也更值得比較文化學門和哲學領域的人來一起討論。至少達彌施和巴特的論點,就已經有很大的差異了。
或許,中哲中有更接近攝影文法概念的代表也不一定。
Lee Yu Hung - Dusty(leeyuhung) 於 2009-01-11 21:21 回覆:
每一種語言都有metaphor也都有allegory
中文的渾沌使用原則 我相信更接近於攝影之道 詳見布列松自傳中關於禪的部分
我想中文及中國哲學與佛家禪意趨近


西方邏輯所擅長者是分析 然而他們的分析卻侷限在某個範圍內
這又例如日本的弓道一般

當然這都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至於現象學離中文遠或是近 這當然也是見仁見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