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再論三昧耶
2016/03/02 22:30:01瀏覽466|回應0|推薦0

密教的三昧耶,主要立於平等、謙遜與如法,而不是吝於施予或不擇根器的假平等;世尊在世之時,不也是以此精神而有教無類的帶著弟子們學習嗎?

 

「如是三昧耶,一切諸如來,菩薩救世者,及佛聲聞眾,
乃至諸世間,平等不違逆。解此平等誓,祕密漫荼羅,
入一切法教,諸壇得自在。我身等同彼,真言者亦然,
以不相異故,說名三昧耶。」<大日經-入秘密漫荼羅法品>

 

所謂的「三昧耶」是「等」義,即是等佛,佛、菩薩、聲聞、緣覺、一切世間天仙之眾,即是毘盧遮那身也。此「等」同「順」,也就是法華經所提「皆與眾實相,不相違背。」應作如是解等同諸佛也,無違背義也。且未入秘密曼荼羅壇而輒作之人如佛於聲聞經中呵「賊住人」,既已發心修淨梵行,卻不願往具德和尚乞戒,何故如盜住也?

 

今末代學人亦爾,不務近善知識,諮承法要,而自師心欲,望成就如來自在之業,直爾披文,便欲作之望得成就,無有得理也,非但自損,又欲求名利故而妄作人師,自既違法,而欲更建立他無上善根,何有此理?由此無有效,故更招謗法,破法之緣成「無間之業」!何有無間業人,而能自利利他俱成妙果耶?是故行是法者,務求明師,一一諮受微旨曉了明白,先自成立,堪能建立他人無上善根。

 

猶如聲聞法中,五法成就自成五分法身,亦能成他五分法身,得離依止得在師位,爾時乃可傳法利人,其或不然,慎勿妄操利器自損其手也!故經云:「差機說法為人師冤。」今不善遍學持明瑜伽之藏,而欲隨他本緣而授其法,亦猶是也。

 

入祕密漫荼羅方便,所謂三種加持也,謂以「真言」加「師之身」及「所入之壇」,并加弟子令住堅固,然後得安住於祕密藏中!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eechiayi&aid=4864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