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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是什麼 轉載
2008/07/22 20:41:16瀏覽369|回應0|推薦1

物種是什麼

 逍遙


  在日常生活中,為了實際的需要人們對周圍 環境中所存在的生物個體——尤其是和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動植物——加以不自覺 的歸類和約定的名稱。而將某些生物個體歸為一類的最基本理由來自於它們彼此之間的相似性,這在動物中尤其明顯,不同種類的動物彼此間往往差異極大。然而,不幸的是,在植物中情況遠比在動物中複雜,某些外表極其相似以至於難以區分的植物由於對人們生活的價值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怎樣迅速、方便的鑒定是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這在藥用植物領域是歷來很重視的問題。不過,鑒定並不涉及人們對生物種類本身的思考。鑒定按其字面義,僅僅是將個體歸入已經分類的體系中去。

  伴隨著人們對世界的認識日益廣闊,生物界令人驚訝的多樣性逐漸呈現出來 的時候,對這些生物個體進行必要的分類,也日益迫切。以至於在歷史上一度分類成為科學的代名詞,或者換句話說,人們一度以為科學無非就是分類,這當然是錯誤的看法。不過也顯示出來,在那樣的歷史時期,博物學家們所面對的任務份量。在這個過程中,博物學家們對分類標準本身爭論異常激烈,所有這一切逐漸改變了人們對自然界的看法和觀點。

  對於物種的生物完整性的認識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固然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經驗言論,但人們對不同物種間的生殖隔離的認識並不十分清楚。這從遍佈全球各民族的神話傳說中各種或好或歹的怪獸就是明證,幾乎所有神話中的奇獸都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物種雜交的結果。然而不幸的是,這些浪漫主義的想法缺乏現實經驗的支撐,固然某些物種間可以通過雜交繁育下一代個體,然而其雜交後代往往不能正常生育。所以這些想法後來被人們拋棄而僅存於神話中,取而代之的是,生物界各物種之間是彼此嚴格分離開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曾幾何時“雜種”這個詞成為各大主要文化中明白無誤的貶義詞。物種本身則是生物界中不連續現象的具體表現。如果反之物種間彼此很容易互相轉變的觀念深入人心的話,那麼進化的全部問題就不會發生。

  物種很顯然是由個體組成的,然而將個體歸併到某個具體的物種中,並非易事。引起麻煩的不僅是自然 界中大量存在的形態極相似的不同的物種,這僅僅是一個鑒定難度的問題。而且在同一個物種中,不同個體由於其所處發育時間不同,比如說昆蟲的變態現象;性別不同——雌雄異形;世代交替——某些植物在其生活史上呈現規律性的有性和無性繁殖週期。並且其形態在不同的繁殖週期中往往明顯不同,等等。如果我們將之歸為不同的種顯然是非常荒謬的。這些事實的逐漸發現,使得僅僅依據形態上的相似性原則而把個體歸類為物種的可信度下降,博物學家們必須採用其他更加具有生物學性質的特點將個體歸類,比如生活史等等。當然對化石的研究例外,因為我們無法回到遙遠的過去,所以只能依據形態將之歸類,而事實上它們究竟是一個物種還是並非如此,恐怕我們永遠無法知曉了。

  法國博物學家布豐在其巨著《自然史》中,進一步發展了ray的依據親緣關係的分類標準。他明確提到應該依據個體的世系來區分種,而並非僅僅依據形態特徵。在《自然史》第四卷中布豐寫道“一個種——每一個能夠成功的互相配育的個體世系——將被看作是一個單位並被單獨對待……,因此,種不過是能夠在一起配育的同樣個體的恒定不變的家世。”很明顯,人們已經認識到種的相對穩定性。並且認為這是最為穩妥的確定那些形態不那麼相似的生物是否是同一個物種。布豐及其追隨者認為凡是具有共同祖先(注意這和進化論中的“共同祖先”含義不完全相同)的生物,則屬於同一個種。鑒於此,布豐的追隨者Zimmermann於1778年毫不猶豫的將所有的狗歸為一個種,雖然它們彼此之間在形態上早已差異極大。雖然在堅持種的本質不變性上,博物學家們並無多少歧見,然而面對某些物種中差異極大的個體如果不對其生活史詳加考察,是難以將之劃歸到同一個物種中去的,畢竟生物的形態是最容易被 感知的。

  而引起極大麻煩的種內變異現象,最終葬送了物種在人們心目中,剛剛建起的永恆不變性。某些種內變異的程度如此之高,博物學家們不得不同意使用變種一詞來稱呼它們。隨著人們對自然的熱情的進一步高漲,越來越多的令人煩惱的事實被不斷的發現和報導。它們到處引起爭論,以至於厭倦了無休無止爭吵的某些博物學家完全放棄了物種這個概念,堅持認為自然界中只有個體而物種純粹是人為構想並不對應真實的自然存在。而著名的分類學家林奈也一度認為真實存在的是屬,屬內雜交產生了各種不同的種,種只是暫時的一個現象,所以種內變異程度可以很高,但是林奈認為變化的限度不會越過屬而進入到另一個屬至於產生一個新的屬則更是不可能的。這些動搖物種穩定性的想法遭到絕大多數博物學家的反對,雖然事實上沒有人真的知道到底什麼是種。這從達爾文的筆記中可以一窺當時的混亂狀況,“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物種的定義能滿足所有博物學家的需要,然而每個博物學家又都模糊地知道當他談到一個物種時他指的是什麼。”

  然而,物種確實並非僅僅是一個人為的構想,在眾多生活世系明確的個體中,不同的物種之間並沒有可見的互相轉變和注意混合。種是自然 存在的而非人為的歸類。這也是一般人對生物界的基本的認識。在經歷了眾多的分類學家,如ray、林奈、布豐的努力下,博物學者們多少都同意自然界的多樣性是由一定的、明確的物種組成,種不能任意轉變為另一個種,到此,我們勢必面對 一個基本的問題——那就這些物種是如何起源的,如果物種真的是固定不變的,那麼每個物種能否追溯到時間和空間上的單一起源,而且伴隨著人們在地質學上觀察到的已不存在的化石物種上,說明某些物種(事實上極其多的物種)已經絕滅,甚至於大規模滅絕,那麼物種的壽命是如何界定的。而很顯然,諸多現存物種並不存在於化石中,那麼新種是如何何時引入的等等。

  為瞭解決這些問題,歷史上博物學家們不得不依靠選物主的不斷介入,而滅絕本身多少和傳統中仁慈的造物主形象嚴重不符,而英國的阿伽西學派更進一步將之推波助瀾,他們認為每一次滅絕後,動物區系的更替代表著造物主心目中創造方案的逐步成熟。他們似乎沒有意識到這種解釋實際上一再暗示造物主創造了一個非常不完美的世界,而為了一次做得更好,他不惜將之徹底毀滅,然而一次又一次的失敗,直到他的最新近一次創造。

  就在這樣的時刻,《物種起源》這本書應運而生,雖然比起達爾文第一次發現這些秘密的時候晚了二十年。這本名為起源的書,實際上根本沒談論物種是如何起源的。在經歷大量的觀察、思考和長達8年的對藤壺分類的研究後,達爾文著重強調的是物種不僅是可以變化的,而且這些變異最終可以使一個種內的成員彼此分離,形成新種。達爾文本人多少認為物種確實是一個人為的界定,並無被決定了的不變性。物種之間由生殖隔離機制分開,而沒有徹底混 雜為一個種。但是種間洩漏的事情在自然中時有發生,這些種間雜交有些完全毀滅了一個種,有些則可以繼續保持各自的特點,沒有混為一個種。而自然界物種的多樣性,則可以有一個單一的起源,而並非每個種都 有一個單一起源,如果算上那些已經滅絕了的物種,地球上一共生活過的物種總數是非常之多,據估計可能超過數千萬種甚至更多。當然新種的引入也不再需要造物主來不斷介入,有趣的是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一書中給造物主留下的位置和理論物理學家霍金在其宇宙中給造物主留下的地位是非常相似的。由於進化論的建立,現代 生物學物種的概念中——由於達爾文認為物種在變化中,所以他不再試圖為種下定義——不再含有個體在本質上並無差異,本質固定不變等含義,而代之以種群的概念,而物種是在自然界中占具特定生態環境的種群的生殖群體,和其他種群的生殖群體被生殖隔離分隔開。換句話說,由於進化論的確立,個體的重要性和獨特性第一次有了生物學上的強烈支援,這也是進化論如此輕易的闖入人類其他文化領域並引發種種迴響的原因之一。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生物界是如此複雜,物種的概念也仍然在發展中,進化論的建立也引來了更多需要加以解決的問題,比如物種形成機制等,現在進化生物學家已經清楚的知道僅僅取得生殖隔離對形成一個新物種來說還並不足夠,新物種還必須求得與潛在的競爭者共存的適應能力等。關於物種的認識人們從可變性走到不可變現在好像又回到了老路,不過這一次我們將分享自然界生物圈中最激動人心的物種形成和演化的秘密。尤其是關於我們自己的來源,這個問題是我們永恆的興趣。

來源:轉載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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