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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連環爆
2006/05/18 14:28:00瀏覽1436|回應0|推薦5

台灣果真是個爆料王國,堪稱是八卦者的天堂,愛爆料者的專用寶島。

一樁火車翻軌意外,一位越籍新娘的死亡案,牽扯出一件疑以家族謀奪保險金的案外案;證人、相關涉案人、證物、證據陸續出籠,參與其中的,除了當事人及涉案人外,還有「理所當然」的爆料者,包括當事人的鄰居、和當事人打過照面的所有可能人物…

台開案,一樁可能涉及內線交易的不當得利案,扯出了駙馬爺,和他那三不五時就上電視新聞開心微笑的父母,當全國人民關注著又一起「第一家庭」的弊案時,瞬時間,出來指控駙馬爺及其父親假公濟私、假藉權力行不當得利的事件四起,爆料者從同黨議員,到學校員工、甚至朋友的的朋友都有…

真象不該被掩蔽,錯的事就是錯,有罪的人,就該被揪出來,接受應得的懲罰及刑罰。所謂「天子有罪,與庶民同罪」,不管是駙馬爺還是平凡老百姓,有錯就該道歉, 犯罪就該罰。只是,在定罪過程,任何的「鐵證」都不該被曝光討論,因為未定罪前,一切都只「供參考」,除非罪證確鑿,法庭宣判,否則即便是第四權的媒體,都不該未審先定罪。但悲哀的是,二十四小時反覆重播的電視畫面,或是白紙黑字的平面媒體,經常可見一些不知從那冒出來的「相關人員」爆料,指證歷歷的宣布當事人做過那些可疑或是有罪的證據。

當全民爆料變成一個國家的既有風俗及民情,那四維八德就該束之高閣;理義廉恥就可以放入康熙辭典。全民教育最該讀的不是公民與道德,而是「如何因應爆料文化」,在被捲入變當事人時,要以何種方式因應?何種態度回應?才能明哲保身。而爆料者則該研讀,「如何有效爆料」,以何種形式的爆料,才能更具真實及說服力;還有上媒體時,要以何種姿態亮相,才能贏取信任。

不管你是不是公眾人物,風平浪靜時,請你先做好敦親睦鄰的工作,以免那天不幸被捲入醜聞事件時,一些平常你可能連印象都沒有的歐巴桑鄰人或或八百年未曾謀面的朋友,都會忽然跳出來,把你記憶裡沒有任何片段的事情,活靈活現的對媒體陳述。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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