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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選擇.勞工的恩澤?
2006/05/06 16:57:13瀏覽1305|回應0|推薦10

經濟丕變,台灣職場就業人口年齡提升,但企業雇用年齡卻在下降,勞委會決定用「法律」手段,強迫雇主提高晉用年齡。這看似中年求職者的福音,但實際受惠有多少?

台灣榮景不再是掩蓋不住的現實,企業能出走的,絕不戀棧;留在寶島內的企業主,為了要延續企業生命,省成本、創財源是第一守則;於是乎,職場倫理全被改寫,過去的老板有義、員工有情幾乎快成絕響,最新寫照成了:老板不留情、員工不講義。

裁員潮一波波,老板一句「活不下去」,員工馬上失頭路。離職換工作,本是人生尋常的經驗,但到了中高齡,一旦失業,再找一個適所適任的工作,卻成了不可能的任務,於是乎,這群失業的中高齡者成了台灣的新貧戶,下一刻的希望不知在那裡?下一頓溫飽的飯,不知何處尋?衍生出的後遺症,就是小孩失學、老父母沒依靠,遍地哀鴻。

政府,百姓的父母,面對人民的苦,無法適時伸出援手,人民苦無處訴。好不容易,看到一個提高就業年齡對策,彷如一盞明燈亮起。但這政策到底有多少強制力及效力?

翻閱各種求職管道資訊,35歲晉用限制是最普遍可見,更有不少企業,要求的是30歲以下的「年輕者」,更諷刺的是,外貿協會及部份半官方單位,貼出求才公告,年齡限制都在30歲及25歲。如果,連政府單位都如此苛求就業者,又有何立場去要求自給自足的企業必須遵循「取消就業年齡之限」的政策呢?

中年就業危機,台灣島的發展危機,一張美麗不實惠的芭樂票,是止不住危機之火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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