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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12:16:33瀏覽986|回應0|推薦43 | |
我們要注意:有時我們忽有許多明顯的單純動作,這就是證明我們的心思已經散漫了;也證明心思散漫之後重新回轉進入到心裏的時候,我們就當居住在安靜中。這樣看來,以為無所動作,乃是我們的錯誤,但我們所有繼續的動用,須和屬靈的進程相稱。 許多屬靈人的最大難處,就是因為不清楚瞭解這件事,有時候動作是暫時的,清楚的,有的卻是繼續的,還有的是直接的,也有的是反對的,然而都不能造成第一種動作,也都不能造成末了的動作。 第一種動作是為著那些散漫,這種人該有相當的努力(即與散漫的程度相等的),只要一個最單純的動作就夠了。 繼續動作的意思:就是人用直接的傾向,完全向著神,若沒有什麼間斷,就無須更新了。人若這樣地向內,就住在愛裏了。“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 4:16)。 人這樣自然地過去,並非閒散著,卻仍舊是不斷地有動作的,就是沉在神的裏面。此時,神的吸力愈過愈大,跟著這大吸力的人,同時也努力前進,就會沉得更深,直到神的愛海裏去了,這樣,就會有無限的能力,遠勝過第一次的回轉。 人在這樣深沉有力的動作時(全將自己交給神),就會不能看見他自己的動作了。因為這時的動作,是直接的,不是反射的;因為有許多人就以為他們全然不動了。豈知這是看錯了!因為他們當此,已是不能再有什麼更真實的動作了。他們當說:“我們不能辨清動作,卻不是沒有動作啊!” 他們並非自動,乃是被吸引而隨著吸力而動。愛是這裏的重量,將他們沉在神裏,好似沉在深海裏,並且是沉得最速最深的。 若說我們不製造動作,是不對的!但所製造的情形是不盡相同的。錯誤就是在這兒發生了:那些知道要動作的,就想要有分得明,看得清的動作;豈知這是不能的!分明的動作是為著初學者。更高的動作,是為著更進步的人。如不由初學的進入更深的,即不可能了。 所以一切的事,必須按時而行。每一步都有它的起首,進行和極點。一起首就中止的,是可惜的錯誤!因為就是那沒有本領的也是有進步的。 註:此文原著為法國蓋恩夫人所著之簡易祈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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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