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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
2007/10/16 19:20:16瀏覽906|回應10|推薦32

記者劉星君/台北報導 2007-10-14 14:27 

 

近年來,透過網際網路,部落格成為許多年輕人發表作品的

新媒介,不過,由於不少部落格為增加其點閱率,除了文字

創作外,還搭配影音效果或下載影音服務,然而,很多人在

部落格的影音傳輸中,不知不覺就觸法了。

警方保智大隊今年1月到6月查獲部落格所涉及的侵權案件即

243件,警方並發現,其中18到25歲的族群即佔97件,

約達四成。

設背景音樂 也觸法

警方說,根據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

播送、公開傳輸等方法,就已侵害到他人著作財產權,

雖屬「不告不理」,但實務上,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

交流協會,會提供資料給警方,警方再根據該等資料

蒐證;另外,保大隊也定期網路巡邏,發現後再提供

給相關權利人。一般落格使用者,在部落格內設背景

音樂,其實也已觸法。

可處3年以下、75萬罰金

保智大隊指出,公開傳輸行為是指,不論在部落格、網頁、

網站內放一首、一百首或一千萬首,只要能讓不特定人士點

閱,即為公開傳輸,即構成違法。根據著作權法第92條,可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

罰金。

在部落格侵權案中,不少是學生涉案,他們在部落格內放相

簿、寫網誌不夠吸引人,有些提供網址直接連結、超連結,

提供免費歌曲試聽、音樂MV線上觀賞等,讓部落格更有特

色,才能提高瀏覽人次,也藉機炫耀自己的能力。

保智大隊說,一般民眾認為,「重製、下載」才算侵權,

但卻不了解只要有「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的行為,

都必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才可播送。


昨晚,老爺看晚報時讀出上則新聞,母女三人聽完後

均有微言。

小女兒說 : 既然一首也觸法,不如放個上萬首 .....

家中老爺說 : 妳們玩布落格的可要特別小心喔 !

別觸法啊 !

我說 : 如果媽咪被抓到 ,又沒那麼多錢 !

哇 ! 乾脆就去吃 3年的免費牢飯.....

然後我望向老爺又說 : 爸爸 ,以後每星期假日 

都要來探監哟 ...

那你也不用養我了 ,在獄中閒閒沒事經營部落格,

繼續 po 音樂網友聽 ..... 那我不是一輩子都有免費

飯吃不完了嗎 ?

語畢,全家哄堂大笑

接著,我便把相關背景音樂下檔囉

家中老爺看我此舉動,又笑我是 膽小的老鼠 .....

(剛好,本來就屬鼠,哈哈!)

嗚 ! 親愛的好友們 ,為了自身安全,不妨也檢視一下吧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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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an16882&aid=1300660

 回應文章

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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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
2007/10/31 17:42

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

這個真的要小心

有一位嘉義的格友    在BLOG放了一百首音樂

也是收到法院傳單


筱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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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4 22:47

親愛的

我早將部落格的音樂或歌曲取下了

因為我也是膽小如鼠的人喔


*媽媽的守護者*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25 22:33 回覆:
呵呵!
親愛的
真是膽小如鼠
一家親哟 ~_~

紫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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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
2007/10/20 09:50
 

秋天到了!秋涼如水秋意濃!

好姐姐早晚多穿一件喔!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23 19:52 回覆:

親愛的 :

我不僅加了外套

也開始蓋棉被囉

謝謝姑娘關心

南部雖熱

早晚可要添衣哟 ~_~


~ 嵐奈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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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2007/10/18 23:22

親愛的好友們 :

感謝網友ZeroZero 提供 姜律師網址: 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1287953.html

部分內容如下 :

但網友也不用太擔心,依著作權法第四條及第三十條的規定,對於一些超過五十年的經典老歌,或該歌曲之著作權人死亡已逾五十年,或者是未曾在我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與我國無著作協定的國家所取得的音樂著作(包括了電影、小說等著作),這些著作財產權均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

我個人認為國外的音樂使用, 外國人若要告, 也不無可能

大家請斟酌

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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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自求多福
2007/10/18 09:46

按文中所說 因為屬公開傳播 背景音樂都不能貼

真要貼 也不要將撥放器放在網頁上 另外還要鎖右鍵防止他人下載

不過真要避禍上身

就規規矩矩 純寫文章 什麼都不貼 以免侵權

大家自求多福啦

祝 大家 平安喜樂

安安~     ^_^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3:07 回覆:

是啊!

大家彼此關心

小心行事

謝謝親愛的 提醒

即使不讓人下載

也構成公開傳播

都觸法 ....


林 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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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就觸法了
2007/10/17 21:12

唉!也是,剛剛學會在網站放上音樂,就不知不覺就觸法了!

不知在哪可以截下‘合法’音圖呢? 嵐奈兒老師指導一下!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3:02 回覆:
大哥:
為此曾瀏覽網友的相關討論重點擷取如下:
至於部落格到底是提供音樂下載,還是當成背景音樂播放,李瑞斌說,這些情況都發生,不管是何種行為,都觸犯未授權重製與公開傳輸。
保智大隊私下表示,一般狀況而言論壇破獲難度要高於部落格,警方只要向平台業者調閱登入登出的IP資料,進行比對後,向ISP業者調出使用者資料,即可確定個人資訊與上網位置,再去使用者家中搜索。
所以不管是上傳的會員或是論壇的站主,都有法律責任。
   <取自傻傻>
網友若小心點應不致觸法
看來是無合法的音圖可用囉 !

~小女人皇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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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嚇一跳
2007/10/17 12:51

親愛的!!

這問題每到一段時間,就會被拿出來警惕自己一番,

唉!!如果真的如此麻煩,那還真的只打字寫文就好了

哇!!我還真省事多了,不用學那複雜的網頁動畫與設計

害我頭好痛ㄝ!!到底是要如何??乾脆有個依法的章程出來好嗎??

唉!!真的!!只是排遣跟寄情,別讓我們如此無措??三思中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2:53 回覆:

親愛的 :

我們真無辜呢

只是純粹排遣與寄情,

也吃上官司, 還真划不來哟

所以 還是小心點 !

呵呵! 親愛的

別灰心

您網頁每篇都精彩

也吸引人

若不能放音樂

放自己輕唱的

不是更好嗎 !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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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重
2007/10/16 23:03

難怪這幾天看你的珍珠都沒唱歌

只好自己唱了

你還是多保重這麼瘦吃牢飯很受罪

要是獄所管理員不知如何養掛了怎麼辦

心美和我會哭哭呢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2:48 回覆:

親愛的 :

好棒 ! 拍拍手

自己唱最好聽了 不是嗎 ?

我是膽小的老鼠 

不會去吃牢飯啦

請放心

音樂已下檔了

因您會唱了呀 ~_~


晨曦Catherin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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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
2007/10/16 22:27

所以我每次放背景音樂都慎重考慮

自己有的CD或DVD音樂才敢放上去!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2:41 回覆:

親愛的 :

為此看了相關討論

網友小尖兵說 :

這樣就有人問了:「如果是自己買的CD轉成MP3,再上傳當成背景音樂呢?」小尖兵要跟大家說,雖然買的CD是自己的,但是你對CD中的這些歌曲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任何轉檔動作都算是重製,這樣也是不行的喔!一樣也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規範,請大家一定要特別特別注意喔!

所以 還是建議

大家要小心提防哟 !


紫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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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
2007/10/16 20:33

部落格音樂傳輸涉侵權是阿!還是小心一點好啊!

為了分享格友而惹上麻煩是划不來呢!

~ 嵐奈兒 ~(lan16882) 於 2007-10-18 22:43 回覆:

親愛的 :

說得沒錯

還是小心一點好

謝謝姑娘關心 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