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月錄禪義[補充] 第16則 張澎居士
指月錄 第16則(文殊菩薩) 108.01.10.
一、原典
文殊菩薩一日令善財採藥,曰:「是藥者採將來!」善財遍觀大地,無不是藥,卻來白曰:「無有不是藥者。」殊曰:「是藥者採將來!」善財遂於地上拈一莖草,度與文殊。殊接得示眾曰:「此藥能殺人,亦能活人。」
二、禪義
大地萬物能為藥,擬及不能在主人,所及非所在機擇。
萬物即根塵識三合生,故根亦可稱萬物大地。
塵及識亦然,法界亦同。
撚(拈)一莖草採將來,遠在天邊,遠(近)在眼前?
一眼一化皆禪用,善財走第二步。
文殊再問故,藥機已過,病人已死。
善財不善,文殊之才未能領受,那已經不是藥,而變成「要」了。
「要」不是藥,是二法。
要是世俗法,藥是對症下藥。
文殊示眾義,已殺一人了。此即對証(症)下藥。
善財眼觀,不如文殊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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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無相,青青翠竹是嗎?
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釋迦拈花,迦葉過關。
天女散花,二乘過否?
文殊、普賢有專法,不可以竹、花比。
色無邊故,般若亦無邊。般若無盡,無無盡相。
何止存在於色中,根塵識亦可演。
翠竹、黃花不出法界,亦不越於色。
還有出及不出二事,越及不越二事。
頭上按頭,你到底是那一個頭?
得一切色身三昧者,八~十地事,或更嚴格說十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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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世界,菩薩界。
一葉一如來,諸佛剎。
尚有悟與已成就不同:隨佛當依十戒具足,
依地藏當發恆願,當修定如13劫苦行,於晨時入定。
不是說說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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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是密法,八~十地起修。其他僅是結佛緣,打地基。
廣大勝解心,具足條件中觀般若智。
不空過,沒有世俗緣故。善住般若,即非無住般若。
常轉無上輪,成就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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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諸佛有願,唸名即得八地,即往生西方。
觀一眼即超八地……。
小簽約,台上一分功,台下十劫修。
簽約者佛緣,三大阿僧祇劫修來。
夕陽世間短,華燈初上又接樂。修生者永不落日。
福報久劫修成,因十度萬行施。
功德靠成就精進利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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