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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聞】幼扥整合 明年上路 相關新聞資料
2011/06/20 09:27:26瀏覽1511|回應0|推薦1

歷經14年、7任教長 幼托整合明年上路             2011.06.011

〔記者顏若瑾、胡清暉/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努力多年的幼托整合政策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未來幼稚園、托兒所將在兩年內全部整合為幼兒園,照顧二至六歲幼童。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表示,歷經十四年、七任教育部長,終於完成幼托整合,未來幼稚園、托兒所將整合改制為「幼兒園」。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可利用小學閒置空間,或多餘教室,委託公益性質法人或供公益性質法人申請興辦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等不利條件的幼兒,並視需要補助其費用。


     教師配置上,兩歲以上未滿三歲的幼幼班,師生比為一比五,每班不超過十六人;三至六歲的中、大班,師生比為一比十五,每班不超過三十人;五至六歲的大班每班至少一名老師具幼教教師資格;幼兒園學生超過兩百人,應設專任護理人員一人。
教保人員如果曾有性侵、性騷擾或虐兒行為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娃娃車需是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的幼兒專用車輛,車輛駕駛應該具有職業駕駛執照。

立法前設立的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依法應在本法上路後一年內申請完成改制,依照兒少法許可兼辦托嬰業務的私立托兒所,應在兩年內申請改制。


吳清基說明,將鼓勵教保人員再進修,並同意有五年緩衝期。未來教育部將舉辦評鑑,如果沒有合格師資,會扣減招生班數。


不過,全國教師會質疑師生比仍太高,尤其是二至三歲,一個教保人員要照顧八名幼兒,很容易發生危險。吳清基強調,師生比是目前各界折衷協調的結果,希望未來會朝向教師會的目標邁進。

幼稚園、托兒所將成歷史 改叫幼兒園
http://www.cdnews.com.tw 2011-06-11 10:38:43

(中央社資料照)

王鵬捷/整理

 聯合報11日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幼兒照顧及教育法,幼稚園、托兒所等名稱將成為歷史,將來全要換成「幼兒園」招牌,並全歸教育部主管,同時也齊一師資素質、場地安全設備等,幼兒將更獲保障。

 另為達到保護幼兒目的,該法也規定擔任幼兒園教保服務員等職的消極資格:只要有性侵害、性騷擾、虐童前科,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者,患精神疾病未癒不能勝任者,都不得任職;園方若知悉即應解聘,否則最高可罰三萬元;連續違反或情節重大,甚至可要求關園。

 數十年來我國幼、托「分流」,幼稚園歸教育局管,托兒所歸社會局管,師資、場地、設備等標準不一致,甚至形成城鄉差距;不過,修法卻因各界意見紛歧,以致停滯不前。

 後來,立委趙麗雲採取只針對二至六歲的照顧及教育問題提案方式「核心突破」,終於有進展。

 該法規範了未來幼兒園班級人數上限:二至三歲每班上限十六人、且不得混齡;三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每班最多卅人;若是離島偏遠地區,則可報請同意後混齡編班,但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師資部分,則規定二至三歲、八名幼兒以下,須設教保服務員一人,九名幼兒以上兩服務員;三歲至入小學前,十五名幼兒以下一服務員,十六名幼兒以上兩服務員;若有五歲至入小學前幼兒,則須有一名幼兒園教師。

 教育部長吳清基指出,兒照法經過七任教育部長、十四年推動的重要法案,學前教保制度的大變革,感謝朝野立委的支持,以及民間、學界的努力和支持。

 教育部國教司科長許麗娟表示,兒照法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台灣有六千九百家托兒所和幼稚園要整合改制為「幼兒園」。只要合法立案的托兒所和幼稚園,而且建築都符合法規,可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換照;服務人員包括教師、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大班每班至少有一位老師,但此項規定有五年緩衝期。

 至於托嬰中心、居家照顧服務及兒童課後照顧等,教育部表示,將放在內政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規範。 

幼托整合 幼幼班最多16人

只是2到3歲幼幼班的師生比,一班最多16人,但1個教保人員要照顧8個幼兒,
但家長團體質疑,這樣的師生比還是太高,仍有風險。

幼稚園、托兒所,未來不再分流,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幼稚園、托兒所要在兩年內全部整合為"幼兒園",照顧2到6歲的幼童。
根據修法內容,除了現有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並在2年內完成改制,
也規定有性侵虐兒紀錄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否則園方最高罰三萬,甚至情節重大可廢止許可登記,以及各級教育機關可興辦非營利幼兒園,提供弱勢族群幼兒就讀。師生比方面,2至3歲一班最多16人,3至6歲一班最多30人,大班至少需要1名幼教師資,全園200人以上須設護理員1人。只是家長團體質疑,2至3歲的幼兒,師生比還是太高。

歷經14年討論,才完成的幼托整合,雖然部分師生比部分,仍被質疑太高,不過教育部也表示,調降是未來趨勢,現階段制度穩定後,會再逐步改進。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
(2011-06-11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針對現有的幼稚園和托兒所,規定將整合改制為"幼兒園",101年1月1日正式上路,現有公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在兩年內須改制換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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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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