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6/20 09:27:26瀏覽1511|回應0|推薦1 | |
歷經14年、7任教長 幼托整合明年上路 2011.06.011 〔記者顏若瑾、胡清暉/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努力多年的幼托整合政策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未來幼稚園、托兒所將在兩年內全部整合為幼兒園,照顧二至六歲幼童。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表示,歷經十四年、七任教育部長,終於完成幼托整合,未來幼稚園、托兒所將整合改制為「幼兒園」。
立法前設立的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依法應在本法上路後一年內申請完成改制,依照兒少法許可兼辦托嬰業務的私立托兒所,應在兩年內申請改制。
幼稚園、托兒所將成歷史 改叫幼兒園 (中央社資料照) 王鵬捷/整理 聯合報11日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幼兒照顧及教育法,幼稚園、托兒所等名稱將成為歷史,將來全要換成「幼兒園」招牌,並全歸教育部主管,同時也齊一師資素質、場地安全設備等,幼兒將更獲保障。 另為達到保護幼兒目的,該法也規定擔任幼兒園教保服務員等職的消極資格:只要有性侵害、性騷擾、虐童前科,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者,患精神疾病未癒不能勝任者,都不得任職;園方若知悉即應解聘,否則最高可罰三萬元;連續違反或情節重大,甚至可要求關園。 數十年來我國幼、托「分流」,幼稚園歸教育局管,托兒所歸社會局管,師資、場地、設備等標準不一致,甚至形成城鄉差距;不過,修法卻因各界意見紛歧,以致停滯不前。 後來,立委趙麗雲採取只針對二至六歲的照顧及教育問題提案方式「核心突破」,終於有進展。 該法規範了未來幼兒園班級人數上限:二至三歲每班上限十六人、且不得混齡;三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每班最多卅人;若是離島偏遠地區,則可報請同意後混齡編班,但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師資部分,則規定二至三歲、八名幼兒以下,須設教保服務員一人,九名幼兒以上兩服務員;三歲至入小學前,十五名幼兒以下一服務員,十六名幼兒以上兩服務員;若有五歲至入小學前幼兒,則須有一名幼兒園教師。 教育部長吳清基指出,兒照法經過七任教育部長、十四年推動的重要法案,學前教保制度的大變革,感謝朝野立委的支持,以及民間、學界的努力和支持。 教育部國教司科長許麗娟表示,兒照法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台灣有六千九百家托兒所和幼稚園要整合改制為「幼兒園」。只要合法立案的托兒所和幼稚園,而且建築都符合法規,可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換照;服務人員包括教師、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大班每班至少有一位老師,但此項規定有五年緩衝期。 至於托嬰中心、居家照顧服務及兒童課後照顧等,教育部表示,將放在內政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規範。 幼托整合 幼幼班最多16人 只是2到3歲幼幼班的師生比,一班最多16人,但1個教保人員要照顧8個幼兒, 幼稚園、托兒所,未來不再分流,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歷經14年討論,才完成的幼托整合,雖然部分師生比部分,仍被質疑太高,不過教育部也表示,調降是未來趨勢,現階段制度穩定後,會再逐步改進。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