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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一定要娶主內姊妹為妻嗎?
基督徒非要娶主內的姊妹爲妻嗎?如果妻子不是基督徒,給她說了要她來信,她卻偏不信怎麼辦啊!基督徒不可以幫不信主的人做事嗎?或者說基督徒不可以服侍非基督徒嗎?
一、表達同理
1.這位朋友連續來兩封信,可見心中確實焦急。
2.會問這些問題,表示你考慮到聖經的教導,並有願意順服的心志,可能只是不太確定而已。
二、問題解析
1.對於擇偶,聖經的教導
a.林後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b.瑪2:15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2.人在擇偶時的選擇
a.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做選擇,但要選什麼呢?人選擇的優先順序:
(1) 愛情第一:只要愛情,不要麵包;只要愛情,上帝請位我祝福就好了!
(2) 物質優先:長相(美、帥)、經濟條件好(收入高、有房、有車)、地位、名分……
(3) 其它考量:大齡未婚時來自父母的壓力、社會的壓力、自己的壓力……
b.種什麼收什麼,加6: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c.做最好的選擇,得最好的結果。
3.可以幫不信主的人做事嗎?或者說基督徒不可以服侍非基督徒嗎?
a.原則
(1) 只要是不違法、不去做不合聖經真理的事,都可以做。
(2) 以不讓人跌倒為原則,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b.方法:不論作何事都像是為主做的:
(1) 西3:22-24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2) 盡心竭力,成為主的見證
三、結論
1.希望你做出最有智慧的選擇
2.智慧是從神來的,多親近神,明白祂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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