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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0:10:33瀏覽634|回應0|推薦0 | |
禁止核武試爆條約,因為強權之間的不信任與傾軋,其他國家雖沒有核武能力、但也自然不會完全配合,因此從未有完全立約的一天,之前美國愛小布希政府任內又執意發展反彈道導彈系統而退出反彈道導彈系統條約(Anti-Ballistic Missile Treaty),俄國也威脅要推出第二階段削減戰略武器條約(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II, START II),更讓核武問題似乎出現惡化,而之後美國又與俄國簽署新的核武裁減條約,只是送交美國國會因共和黨反對而未完成同意。 部份想擁有核武或已經擁有核武、但能力不夠完備的國家,曾批評禁止核武試驗條約的限制,完全是偏袒現有五大核武強權的作法,因為禁止核武試爆並無法限制能力足夠的核武強權,反而只制約到了『有權』取得核武的國家之『權力』,而有的國家是認為禁核試條約可以接受,只是一直延宕沒簽署完成顯得比較遺憾。 至於為何會說無法限制核武強權呢?因為核武強權在早先就進行過上千次(美國)、數百次(前蘇聯以及法國)、數十次(中共和英國)等,已經蒐集到足夠的參數,可以轉而透過用超級電腦跑特殊模擬程式就能知道庫存核武的現狀、甚或新型核武的大概狀況,而只有少數或毫無試爆經驗的國家,因為累積的能力與經驗不足,因此就難以此類無法監督的方式做精進改良之途;另外還有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次臨界試驗,所謂的次臨界試驗,簡略一些說就是整個試驗不會產生核裂變或核聚變等會產生大爆炸與高熱等的高能反應,最多就是鈾或鈽核心等部份會產生無法監測的極低變化(跟一般核反應相比),例如鈽核會產生某些特殊形式的破裂狀態,雖然不產生完整的核反應,但對於有足夠參考數據以及相關經驗的強國而言,就能驗證出核武的威力和現有可靠度等性能狀態;而這類次臨界試驗,因為產生是放出的能量極低,根本不會被禁止核試驗條約設下的地震監測、放射性同位素監測、水聲監測及次聲監測(次聲是指低頻的聲波,核武爆炸或地震都會產生特殊的次聲傳遞)所察覺,因此一直有爭議在。 強權之間的鬥爭,本就容易影響國際條約推行,這是從古代至今歷久不衰的老傳統,核武相關的國際條約不過因為比較受關注罷了,其他從衛生環保到經濟貿易,一樣都會因為大國態度而有可能違反設立原意的重大妥協,只次核武問題與經貿環衛相比,雖然遠不夠切身,但激起的恐懼卻可能最大,所以會是會受到持續關注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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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