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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3 13:56:02瀏覽695|回應0|推薦0 | |
這類構想在星際大戰或星艦迷航記出現前就已經是某些軍方的未來武器選項,只是礙於高能雷射的能量來源無法解決,所以進展快不起來,剛開始雷射在軍事上較普遍的應用,是測距,因為雷射較為精準,有助提高火砲等武器的射擊準確率。而海軍則是有很早就傳出有致盲雷射-在冷戰時期,一次北約組織的戰機在掠過當時蘇聯的一艘現代級驅逐艦上空,過沒幾秒鐘戰機駕駛眼睛突然感受到刺激而發生意外事故;事後北約組織推測是現代級上代號為Squeeze Box的光電綜合指揮儀(這類裝備是負責幫艦艇上的火砲或短程防空飛彈找目標)中的雷射測距儀搞得鬼。 其實前面說的這類偵測用儀器的另類應用方式,在近年來已經不稀奇,因為像是直升機或戰車常會遇到光電導引類的武器(例如:雷射導引式的砲彈、用紅外線類的導引頭追擊目標的反裝甲或防空飛彈等),因此在相關技術進步後,原本最多只能安置雷射警告器(因為這類武器在瞄準時必須用紅外線光源或其他雷射光來照射自己)作被動式的防禦,但是現在已經可以發出雷射讓敵方瞄準自己的儀器的雷射發射器或攝影鏡頭暫時失能甚至癱瘓,多半是另裝設一具雷射發射機,有的則是用雷射測距儀改進強化後兼這份差,這種雷射因為能讓敵方看自己的光學類儀器失效,就像把對方打瞎了一樣,同時也有把這類科技作成可以讓敵方士兵眼睛真的變盲,制是這種對人眼的攻擊法,雖然會用功率較小的模式照射,但是還會有不小地機率讓被照射者永久性眼盲,而這就違反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簡稱《特定常規武器公約》;英文的完整名稱為Convention on Prohibitions or Restrictions on the Use of Certain Conventional Weapons Which May Be Deemed to Be Excessively Injurious or to Have Indiscriminate Effects),這個公約的第四號附加議定書-《雷射致盲武器議定書》(英文名稱為Protocol on Blinding Laser Weapons)中不得致使人員永久失明的規定,不過因為沒有規範這類武器使人眼花頭暈或其它暫時失能,所以至今仍有廠商在開發這類武器。 不過不管是戰車等裝甲車或著軍機軍艦上的致盲雷射,即便能把人眼弄瞎、把光電器材弄到癱瘓,其實都離一般認知的殺傷(就是科幻情節中被雷射照射到的人體就會燒出一個洞,甚至整個物體蒸發)還有段距離,而上面連結新聞中的空載雷射,解決能量問題的方法是用747-400的龐大機身的大部分裝設足夠燃料,不過即便是這樣做,也是用雷射連續照射目標數十秒、讓目標因為受熱不均勻而在高空產生致命性的結構損壞、進而讓導彈彈體崩潰,而還無法像電影一樣直接用雷射擊穿甚至燒燬目標! 但是因為現在這種要射向幾百公里外的高能雷射,會碰到雷射長距離行進時會因為中間大氣中會影響雷射光的「雜質」(例如:水氣以及灰塵等),這都會影響雷射的偏折誤差等性能,以及發現目標用的紅外線感測系統與能源密度等問題,讓美國國防部長蓋茲認為問題太多,而終止了這項計畫大半內容,目前只留下一架(就是新聞中講的這架,原本應該最晚在約兩年前就該訂購第二架測試用改裝機)作測試;而新聞中有提到的星戰雷射,就是雷根時期星戰計劃的一部分,不過技術問題比空載更大。總之,的確人類是離這種原本只在科幻小說電影上的幻想武器,已經越來越接近真實,只是礙於技術與資金問題,還需要不少時間來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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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