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7/02 15:31:04瀏覽326|回應0|推薦0 | |||||
「分組付費」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施俊吉:做好配套 價格、品質雙贏 頻道分組時 每一組品質等值 2013-6-30 自由時報 〔記者陳曉宜、劉力仁/台北報導〕去年九月,本報獨家報導全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十年來每年平均毛利率皆超過四十%的暴利壟斷市場,不僅促使各縣市政府今年費率紛紛調降,也促使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視有線電視系統收視戶獨大下,造成台灣傳播環境的不健全發展,進而開始就市場進行結構性整頓,今年四月提出分組付費制度,引發業者大反彈,但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教授施俊吉表示,只要配套制度設計得當,要求業者做頻道分組時,每一組品質等值,或是不同價格購買不同品質組別,分組付費制度對消費者絕對有利,並可創造收視價格合理化與節目品質提升的雙贏未來。 為促使有線電視收費合理化,NCC提出分組付費制度,預定民國一○六年上路,過渡期的三年,以降價懲罰不推動數位化的業者,引發有線電視系統業界與頻道業者反彈。施俊吉曾任公平會委員,主管有線電視業務,他直言,有本事做好節目的業者,就不會怕分組 付費制度。頻道分組時 每一組品質等值 未達數位化 調降收視費合理 施俊吉說,業者經常以推動數位化為由,要求不能降價,因此未達數位化就調降收視費當然合理,以NCC規劃過渡期第三年,數位化未達七十五%者,收視費上限降為每月三百五十元,就是把業者高達四成的毛利全部扣除,只讓業者回收成本,包括平均購片費(即授權金)一百八十元與經營成本,當然業者還可賺取頻道上架費。 根據NCC規劃,一○六年開始實施分組付費,系統業者必須提出基本頻道分組,包含一組費率上限為二百元的基本頻道普及組、三組費率上限為一百元或一百三十元的基本套餐組,業者亦可組裝超過三組以上的套餐組,但總和不得超過三百元,加上基本普及組,最多五百元。花蓮縣、 台東縣及離島因為建置成本較高,上限六百元。 續吃大鍋飯 節目只會繼續爛 施俊吉表示,系統業者賺的是民眾付的收視費和頻道業者的上架費,頻道業者賺的是系統商支付的授權金和廣告費,所以,一旦分組付費,每戶繳納的收視費從二百元到五百元都有可能,系統業者收的錢就少了,而頻道業者若被分到收視戶較少的組,廣告費也會大受影響,業者當然跳腳。但施俊吉強調,只要配套制度設計得當,對消費者是絕對有利的,現在吃大鍋飯的做法,頻道節目只會繼續爛到極點。 有本事做好 授權金就可提高 施俊吉舉例,所謂的配套制度,例如系統業者不能反對頻道業者自願去普及組,也就是自願放棄授權金,但有本事做好節目到套餐組的,授權金就要提高。而在套餐的分組上,哪些節目要互搭也是關鍵,否則系統商若把爛節目都放在同一組,或是打擊對手頻道放在爛節目組都不行,NCC必須規範,收視戶每一元買到的收視率,每一組要等值或不能差距太大,這才是未來NCC要去認真設想的。 施俊吉說,業者現在喊出分組付費會讓業者收入減少、節目品質下降,都是不願進步的說法,或是提出「向上分組」,也就是從現在一百台、五百多元之上,再去分組付費,這些做法都無法讓台灣的有線電視頻道節目品質提升,只會讓節目越做越爛。 張錦華:分組指標 收視質、收視率並重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曾兩度參與收視「品質」研究的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表示,在進行頻道分組的品質考量上,不能僅以收視率為基準,畢竟收視率高的節目,並不表示觀眾真正欣賞和滿意,更不代表就是品質好的節目,所以應建立「收視質」的調查,與「收視率」調查並重,成為衡量節目品質的「二元指標」。
張錦華表示,台灣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制度上路之時,正是解除「收視率調查」掌控台灣電視生態的「魔戒時刻」。事實上,包括美、英、日、加、澳,乃至於鄰近電視生態相仿的香港,均建置全國「收視質」指標多年。這也是一個量化的評鑑指標,每隔一週或一個月不等的時間,進行大規模的訪問調查。它們通常將「新聞品質」分為數個面向,主要包括:新聞專業品質(如正確性、獨立性、公正性、客觀中立性)、訊息深度及豐富度、多元性(多面向及弱勢族群的多樣呈現等)、記者或主播專業素質;視覺及技術品質,以及是否發揮公共責任等等。同時,也有的將負面指標納入評量,如腥羶色、八卦化及新聞偏差(偏見)的程度等。 張錦華表示,除了新聞之外,更長遠目標,則是將收視品質指標擴及其他各類節目,並因應數位化時代趨勢,全面改造台灣現有的單一收視率壟斷現況。讓電視媒體生態,除了量化的「收視率魔戒」外,還有一個呼喚品質的「收視質魔戒」! 廣電業:分組付費 廣告少百億拖垮產業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認為,實施分組付費,估計頻道產業將減少廣告營收一百億元,會拖垮頻道產業,嚴重影響節目品質與消費權益,造成政府、民眾與產業三輸局面。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也表示,業者希望資費合理化,讓產業自由發展,不要特別訂定價格上限,有線電視經營區已經開放,新業者加入市場,MOD也充分競爭,價格並不需要再管制。 彭淑芬說,原本六百元的月租費,未來被砍到上限五百元,頻道數目沒有變少,但營收少了六分之一,要業者如何提升節目品質? NCC:置入冠名增營收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內容事務處長何吉森表示,未來有線電視數位化後分組付費,透過消費者創造市場競爭,另外開放節目廣告置入及節目冠名權,讓製作單位營收增加,有能力也願意投資更多經費製作好節目,是現階段可行方式。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認為,不能只看費用,要看費用後面搭配的內容,如果內容沒有規範,她預測所有的收視戶大概都要花到五百元上限,才能完整收看到自己想看的頻道。 消基會:費用內容要搭配 雷立芬表示,譬如二百元的基本普及組,應該讓絕大多數收視戶感到滿足,極少數民眾願意多加費用,收看一些獨特的頻道,對於這些願意多花錢看更多頻道的族群,是不是限制只能收到五百元,倒不是最重要的。 (另相關兩篇於下)
佩娃感言 : 雖然這幾篇裡 有些中文專業術語 佩娃不太懂 但每次打開電視 看到那麼多競報 八卦和讀報的新聞台 專賣醫藥廣告 標榜本土的綜藝節目和連續劇 成堆低俗不堪的藝人和 言語 小佩不明白 解嚴開放 所為何來 如果犧牲了多少仁人志士 所換取得的是如此低級庸俗民主社會 那麼還不如讓蔣家延續千秋 萬世 請參考 and 臺灣媒體亂象 - 維基百科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