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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9 10:56:56瀏覽387|回應0|推薦1 | |
各位知道為何台灣最聰明的人不是李遠哲,也不是張忠謀嗎?因為台灣政客具有以下常人無法擁有的「超能力」:
1.可以大筆大筆地貪錢,只要作帳做得漂亮,或者立個法保障自己合法貪錢,就連司法也只能乾瞪眼了。 2.可以大筆大筆地花錢,只要巧立名目,說的漂亮,要把人民唬過去絕對不成問題。當然最好再有個靠山撐腰,躲避司法查緝。 3.拿人民未來前途作賭注,好好玩弄一番後,如果失敗了再將責任推給別人,自己實在輕鬆又自在,完全沒有任何風險。 4.運用自己靈巧的口才,募集對自己效忠的死士,如有任何問題發生時,可以運用死士背黑鍋或者當打手,既便宜又好用。 5.如果自己的事蹟敗漏,不要緊,台灣不是南韓,也不是新加坡,不會去徹底追究的(但會作個樣子)。 以上只是一部分的優點,鼓勵想當奸商的人,不如轉行搞政治,是個穩賺不賠的行業呢! 另外政治人物在新聞上的表現,對一般民眾也有影響,如果從政治人物答詢對談的良好互動與開會的和諧表現,怎能不影響民眾日常生活呢!只可惜要做到這一點,實在很難,如果做到了,將是台灣繼「經濟奇蹟」後,另一項「台灣奇蹟」呢!! 講了這麼多,都是廢話,真正要做的是從我們自身做起,台灣會有這種政客,都是社會培養出來的,社會上有這種風氣,當然就會選出這種人出來,一點都不為過。因此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才能淨化台灣風氣,再創台灣奇蹟: 1.重視基本教育與人格培養 適用年齡為國中(含)以下年齡層。由家庭與學校雙重互補教育下,建立孩子正確的人生觀與志向。 2.社會福利關懷機制要健全與落實 對於從小沒有雙親或由單親撫養、家境清寒的孩子,除了一般家庭孩子該有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可少外,還必須加以輔導,體察其個性是否有偏差行為,及早發現、及早改正。 3.司法檢調體制要健全與落實 何謂健全與落實?至少要做到「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以及「凡有貪污舞弊等事端的人員,不問官階,一律從嚴辦理(最好比照軍法判刑)」。 4.執政四年一任期,沒有績效立刻下臺 徹底杜絕腐敗官僚文化,四年一任期,交不出一定的成績績效者,一律滾下臺,並追究其四年任內中是否有不當政策導致國家或社會的損失,照價賠償或等值坐牢罪行的兩項方式提供選擇(另外對於長遠建設無法立即見效者,列入長期追蹤並不受下任官員影響,事成且績效卓著者比照獎勵辦法執行)。 5.犯罪確定者,可公開其身分,以昭世人警惕(僅限於知恥的人,須搭配1.實行) 在現今如此重視外表的社會,作壞事也怕丟臉的情況下,必須公開其身分(不含18歲以下犯罪者)。這裡指的公開身分是指公開其近二個月內的大頭照片。另外對於罪大惡極及罪行確立者,無期徒刑者一律執行死刑,將其供養他的經費作為照顧受難者家屬使用。 以上純粹只就教育,社會福利,司法等深根發展,藉由這幾項漸進式影響整個制度與風氣,當然法令規定再好,沒有適當的人去執行它,還是沒有用的。這點我蠻欣賞新加坡的,法規嚴厲但明確務實,且由人民支持與貫徹執行,雖是多種族的新加坡也不成問題。 南韓、新加坡都行,那台灣呢? 就連印度都爬起來了,為何只有台灣在睡呢?? 附註:完全同意當今政府利用統獨議題來轉移其歷年執政各方面的無能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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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