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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殘酷與反思「賽德克巴萊(下)彩虹橋」(Seediq Bale2)
2011/10/05 23:34:27瀏覽22550|回應2|推薦8

看完了兩個小時賽德克巴萊(下)彩虹橋,心中有著說不出的感受,多半還是沉重的感覺居多,如同片中鐮田將軍所說的,身為日本人,居然在台灣的山區看到日本遺失已久的武士道精神,令他感到敬佩(一開始老先生還對於他的部下稱原住民為戰士相當叱之以鼻哩),而所謂的武士道精神,對於身為台灣人的我來說,賽德克族人是用生命去表現他們「維護尊嚴」、「追求信仰」的表現。當人用自己的生命去表徵內心一生所追尋的至高境界的時候,不論是什麼型態的表現都是令人動容的,或許這是魏導想透過他的鏡頭,利用這霧社事件來告訴我們的精神吧。

如果簡單形容上下兩集的差異,我想上集像是個令人容易閱讀的個人傳記,輕快且行雲流水,而下集則是一本殘酷且血腥的歷史故事,記得莫那魯道在上集中,曾告誡部落的年輕人,發動這場起義,就要有滅族的心理準備。我想,他內心已經知道這是一條不歸路,所以可以發現在片中,每每莫那魯道在激勵大家的時候,常常用以走過祖靈的彩虹橋為榮的話語,表現出一種殉道精神,當然這也確定了霧社事件的悲劇結局。電影的開頭,看著花岡一郎及二郎用毛筆書寫著內心糾葛文字於紙門上,以「忠義難兩全」的矛盾揭開序幕,下集的前半,表現出莫那魯道的謀略,他聰明的放棄了霧社,將他的部隊退回各社據點,藉由賽德克族本身對於地形瞭解的優勢,以游擊隊的型態屢次殲滅日本部隊的侵襲,展現族人抗日的決心。

雖然片中的女性角色均無太突出的表現(徐若瑄飾演的高山初子以及羅美玲飾演的川野花子),但集體賽德克婦女所呈現的那種捨身的態度,卻令人為之動容,因為隨著糧食的不足,以及男性戰士無法全面兼顧族人妻小的安危,他們集體自盡以表示他們的支持,當畫面帶到集體自盡的那種震撼,令人無法言語。而一郎夫婦及二郎的自盡,更是令人鼻酸,無疑的,他們是文化認同下的犧牲者;「切開吧,切開你矛盾的肝腸當個自在的遊魂吧。」這句出自二郎口中的話,更是道盡兩人彼此心中的無奈,歷史它就是這麼的殘酷、這麼的無情,這段鏡頭的呈現,我想現在許多政治人物(搞族群對立的那群人),應該要深切反思的。

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角色,就是鐵木瓦力斯了,很喜歡馬志翔詮釋的表現,在很多文獻記載中,鐵木瓦力斯是「親日番」,因此許多關於他的描述並不是很正面,但是猶如魏導希望的,他不希望大家用史觀的角度去看這個人,而是用鐵木瓦力斯的立場去看鐵木瓦力斯。也的確,他是道澤群的頭目,親日或許是他保護他族人的方法,若從這個角度看他或許就會有不同的思考,而且當他看到其他社婦孺自盡的場面時,徹底的震撼他,他寧可是為自己社的利益與他社的人打戰,而非受日本人控制而戰(鐵木告訴小島,賽德克族人出草,是為祭祀祖靈,而他並非為替小島妻小復仇的工具),也或許是這樣,片中他把莫那魯道的兒子視為年輕的莫那魯道,與他大戰一場而亡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吧,相信在那個當下,鐵木瓦力斯也是佩服莫那魯道對抗日本的人的那種「追求信仰」的態度吧。

然而影片後段,隨著日軍使用糜爛性毒氣炸彈,來對付賽德克族人,也讓這場起義接近尾聲,也瓦解了莫那魯道反擊的力道及決心,最後的馬赫坡社大戰,已是莫那魯道的強弩之末,他知道日軍的實力,也知道日軍會針對他而來,但如同片中對於他個性的描述,身為頭目的驕傲,他選擇獨自離開,不願意讓日軍污辱他,他不後悔他所做的,因為他可以很驕傲的跟祖靈表示,為了族人,他努力過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戰役,畢竟戰士是要死在沙場上的。

霧社事件在你我的記憶中,他原是歷史課本裡的一小段描述,但是魏導用他的鏡頭,除了讓我們上了一堂歷史課之外,更讓我們看到了歷史課本裡沒教的東西,那種追求人生信仰的精神。或許有人會問這部片七億花的值不值得,甚至有人會覺得特效做的很糟,老實說,有些特效真的做得不夠完善,有些鏡頭的表現不是那麼恰當(例如:莫那魯道率領一群人走過彩虹橋有點怪......),但是我覺得這七億花的是值得的,這七億不只是表現在電影裡,而是表現在一個台灣電影的大格局,台灣長久以來,沒有人肯砸錢讓電影藝術工作者表現,這部電影之所以會在歷史留名,除了本身電影好看之外,或許他會奠定台灣未來電影的發展,只要有充裕的經費,台灣也可製作有水準的影片。相較於好萊塢製片經費來看,賽德克巴萊大概是中等預算的電影,然而2008年魏導的海角七號砸了5千萬令人台灣電影圈咋舌,如今從賽德克巴萊回去看海角七號的經費,真的只是還好。

台灣電影,加油!

(巴萬表現搶眼)

(期待魏導的台灣三部曲)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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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父與台灣人參政權
2011/12/19 21:34
1945年4月1日的天皇詔書寫的非常清楚,
這是法理上的事實,

http://www.destroy-china.jp/indextaiwanc.htm

日本國家公文圖書館
http://www.jacar.go.jp/goshomei/index.html

1945年4月1日的天皇詔書賦予台灣人進入日本帝國議會的參政權,
日本帝國議會分為貴族院(也就是日後的日本參議院)與眾議院,
同一天貴族院通過敕令193號給予台灣人貴族院三名席位,
同一天眾議院通過法律34號給予台灣人眾議院五名席位,

http://ja.wikipedia.org/wiki/%E8%B2%B4%E6%97%8F%E9%99%A2_(%E6%97%A5%E6%9C%AC)
貴族院就任的台灣人分別為許丙,簡明山,林獻堂,

眾議院則未就任,
但有法律第34號詳細規定預算,參選資格,及選區劃分非常的詳細,

且敕令193號跟法律第34號至今扔然有效,
並未廢止,

如果說日本人對台灣人趕盡殺絕的話,
為何最後給予台灣人與日本人一樣的參政權?
這不只是因為戰爭的關係,
而是日本人到最後已經認同台灣人是日本人同一種族,
在參戰權賦予時,
日本人見到高砂族英勇的作戰方式,
感到非常的敬佩,
也是促成日後日本人加速台灣人皇民化的決心跟意志.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C%A7%E7%A4%BE%E4%BA%8B%E4%BB%B6

這些文獻都有記載,
在霧社事件之前,
日本人採取對原住民的政策是用歧視的方法,
霧社事件之後,

整個理番政策改變,
也是因為此次事件,
日本國會還特地派人來台灣實地調查,
並在議會強力抨擊內閣處理不當,
台灣總督也因此下台遭到撤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歷史是連貫性的,
非段落而定,
只顧1930年霧社之前所發生的事情,
不顧1930年霧社事件之後所做的改變,
只會讓人憂心的是是否看史實真相看的不夠透徹?

1930年之前台灣人反抗事件層出不窮,
日本人當然視為敵境,
與以剿平叛亂,
在國際法上視為理所當然,
更不用講大清帝國時期未完全統治原住民所居住的高山地區,
日本人是用征服的方式將台灣全島完全整併統治,
而非大清半調子殖民六個屯墾區,

而霧社事件是台灣人中原住民規模最大的一次反抗,
也是最後一次反抗,

漢族則是在1920年左右便平息抗爭,
而後在1937年所有台灣人皆逐漸走向日本人皇民化的道路,
最後賦予台灣人參政權,
和日本本島的日本人一樣的地位,
這是不容抹滅的事實.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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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歷史的殘酷」在哪裡‧‧‧
2011/11/02 12:57

您的題目很好‧‧‧可惜,真正的「歷史的殘酷」在哪裡‧‧‧

是否可能不應該太相信編導的魏先生?他真的尊重了史實麼?把該史實最殘酷部分掩蓋了以後,怎能見到「歷史的殘酷」‧‧‧那樣的反思有什麼意義?

或許我們台灣青年誤以為那就是史實,那也是我們所面臨的最大的「殘酷」‧‧‧將來我們自己的努力,是否也將如彼地被掩蓋與抹煞‧‧‧

知道史實中,最殘酷的是什麼?是日人對於漢族,以欺凌殺戮來驅逐;那是乃木總督在1897年的公告‧‧‧

官民之中,往往有誤會以為日本政府意欲使台民遷出,而代之以內地人民,或以為綏撫方針於國家不利,有出言論,或出諸行為者,……」「……砲煙彈雨方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藉戰勝餘威虐待在地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至借貸,往往背理枉法,利己損人,毫不為意;至文武各官,亦聞有以職務上之威力臨之;一旦有不從命者,或稍有涉嫌犯罪者,即行縛捕拘禁,甚至加以鞭笞者;於是雖告以非法,訴其無辜,而終不能免者,相率啣之;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日據下的台政」,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台灣省文獻會出版,頁286、284。〉〈此「殺戮攘逐政策」之詳情,請見於拙著「應以史實更正教科書的相關論述」,郭譽孚著,海峽學術出版社印行。頁3~25。〉

對於原住民則是

自日本人進入了山地,就分配每戶銅製的鍋子使用。在霧社事件之前,學校畢業稍有知識的人告訴我們,銅有毒。當時泰雅族人很容易嘔吐,尤其吃了殘留在鍋裡的食物,馬上就吐。……原來日本人讓我們使用銅製的鍋子,長久下來會消耗我們的體力。剛生下來的孩子,也往往死亡,所以人口不會增加。」〈「阿威赫拔哈的霧社事件證言」,阿威赫拔哈口述,許介鱗編著,林道生翻譯,台原出版社印行,頁132。〉」

‧‧‧還有種種政策,建議您多加理解‧‧‧不要被騙‧‧‧在泥人的格子裡有多篇研究,歡迎參考。

最後,誰不希望台灣電影起飛,但您所說,強調大資金、大製片、大堆頭,泥人真是感到遺憾!很有以資金多少論英雄的味道,而且那位吳宇森誰不知是好萊塢的名人,如此由總統府、兩黨到學校和部落格,鋪天蓋地大規模的廣告宣傳,要成為典範的話,泥人懷疑還有第二部片子能這樣地風光麼‧‧‧

很擔心,這若真的成為典範,只會害了未來的電影發展‧‧‧

泥土痛心


馬克杯(ken230568) 於 2011-12-15 13:08 回覆:

泥土您好,首先很抱歉現在才回覆您,因為我沒有發現到您的留言,是我疏忽了,再次跟您致歉。

很謝謝您看了我的文章,也謝謝您的指教,或許我在文章說的不夠清楚,不過我知道電影永遠是電影,某個程度這是一部商業片,它當然不會是所謂的歷史教材,文章裡說魏導為大家上了一段歷史課,我的本意是大家會因為這部電影,開始去查這段歷史的原貌,在這部電影上映前,霧社事件只是個名詞,內容也是短短幾句話,其實我看完電影後,也在網路上也查了很多歷史資料,的確與電影有很大的出入。當然我自己在部落格裡,關於電影的部分主要是純粹以電影為主,他的拍攝、演員的表現、劇本(甚至改編劇本)的內容為主,如果要以史實為主,相信您的部落格是很棒的地方,最後關於台灣電影起飛的部分,我想說的並非以資金論英雄,而是從台灣電影工作者的角度去看,台灣電影人才常常因為資金問題而拍不出有水準電影,我並不會因為他拍了部七億的電影就說他是英雄,而是他敢拍七億電影的勇氣,而且是在資金未到位的情況下,他企圖為台灣的電影工作開一個大格劇的路這真的是很令我欽佩的。

再次謝謝您對我文章的指教,或許文筆不夠好,也希望您有機會再多看看我的部落格再給予指教,謝謝。

馬克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