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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04:15:44瀏覽258|回應0|推薦3 | |
10月27日下午5點50分左右,獨自行經台北縣板橋文化路陶板屋外的走道,才剛走下台階,忽然間摔坐地上,腳裸劇痛,許久爬都爬不起來,原來是踩到台階下一塊凸起的水泥塊,勉強一拐一拐的到附近的診所擦藥,第二天到醫院照x光,醫生說沒傷到骨頭,現在只能靠右腳跳著走,行動無法自如,痛苦懊惱不堪,特拍下路口水泥塊障礙物的照片,也打電話給當地的里長,請他儘速清除障礙物,避免還有其他路人受傷,受傷當時覺得好倒楣,運氣好衰,可是事後想想,也許老天爺是故意讓我受傷,才會去督促相關單位注意道路安全的問題,跌倒當時痛慌了,束手無策,當時應該冷靜下來打電話向110報案,然後坐救護車到醫院,這樣也許要針取國家賠償更有證據力。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