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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
2011/07/04 2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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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警察大人,
因為沒有販賣許可證明,
就公然在網路上PO文賣狗,
結果被動物防疫單位找去談話。
看到這樣子的新聞,
心裡覺得是很不可思議。
身為一個執法人員,
雖然不必像法官、檢察官、律師,
這一類的專職司法人員,
把六法全書倒背如流,
但至少一般的法律常識總該懂吧。
不然像這樣被其他單位找去問話,
獵人轉眼之間變成了獵物,
那可就真的非常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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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zami1314&aid=5393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