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四日「性愛照衝人氣,NCC該管管」一文,但根據兒童少年福利法,因當事人未滿十八歲,不會有多大的罰責。
NCC的確是該管管了。但目前無法可管,且短時間立法困難,不如在現有的「傳播管理法草案」裡面,加強網路傳播管理的部分,明定違法行為、規準及罰則。
【2008/05/0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