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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尋覓
2026/10/22 04:00:14瀏覽20|回應0|推薦1

中國人自古以來,一般人就是隨意而安,所謂"好死不如賴活";而一些善於鑽營的,或是投靠中共政府,在國內,或是世界各地當內部協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并保持一致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

或是用盡各種手段到世界各地移民,來尋求過上好日子.

而她(他)們在西方國家最容易移民的方法就是"反共"和"婚姻".不過"反共"和"婚姻"只要經過詳查,就知道是否是真實的.所以許多用"反共"和"婚姻"來到西方國家移民的中國人,紛紛露餡被打回票,這中間最容易被察覺的就是那些積極參與政治的一群人.

從美國川普總統上台後,一堆人紛紛露餡了.

"上官乱以前也是不遗余力反共反中,搞啥女权,自诩为精英知识分子的公知一类的,嫁台湾去住几年,怎又明显偏向我党说话了?"

一個用"反共"和"女權"在台灣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人,當台灣政府要求中配在取得台灣國籍,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時,她和其他中國人馬上轉向攻擊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是假的,卻不回答其他新住民取得台灣國籍時,要放棄原來的國籍.

上官乱@shangguanluan

吴思瑶说大罢免符合宪法,所以没有撕裂社会。可是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案,更是符合宪法的,行政院为何不附署?这不撕裂社会?

陆配入籍十年就可以参选和担任公职,更是符合宪法,民进党为何百般抵挡、施压、霸凌,否定宪法?这不撕裂社会?

Isla Island@IslaIsland886

養不熟的中配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陸配設籍滿10年後可以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但當選後要就任公職時,若仍具備中華民國以外國籍,即須依《國籍法》第20條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並在一年內取得喪失原國籍證明,否則不得任職或會被解職。兩部法律不衝突,你可以選,可是選上了只能當一年。

一個真正想在台灣生活的中配,知道自己無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最不會被質疑的做法,就是不參與需要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工作,而不是馬上轉向攻擊台灣,和歌頌中共.很清楚,說明她和其他中國人是中共佈建在世界各地的內部協力者.

我們來看她自我標榜了什麼

我发现,现在墙内一个热词“幸福者退让原则”,就是说,如果你在某方面有哪怕那么一点点优势,都尽量不要表露出来,不然你会尝遍人间恶意。这一点,在推特上特别明显,如果你有以下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最好不要轻易展露,不然你很容易会被造谣,被开盒​​,被举报到移民部门:

一,骂过中共,但能平安回国。

為何"骂过中共,但能平安回国",理由就是"小罵大幫忙",劇本早就編排好了.

二,学历不咋样,长得不咋样,履历不咋样,但是如今流量高。

三,大家都没个正经工作,你却能找个好工作,还加薪了。

為什麼"流量高",和"找个好工作,还加薪了",理由就是:主子透過"網軍",和"安排的公司企業",來養內部協力者.

四,拥有一个完整而正常的家庭。

這裡最有趣.你會發現:那些真心嫁來台灣,光出國到處玩都來不及,而且全家人,家族,都自然出鏡;相反的,這些人的家人連影子都見不到.

五,懂得并尝试使用正常的言论自由原则,批评川普,或批评民进党。反正,就是像个正常人。

她和其他中國人所引用的資料來源,和中共完全吻合,理由何在?

上官乱@shangguanluan

若不是黄逸豪这个新闻,我都不知道,在台湾,竟然还有穿长衫、讲传统中国北方相声的演员。那字正腔圆,那说学逗唱,那一招一式,我还以为是德云社。他要是不骂习近平,应该是被自己人出征的对象吧?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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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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