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05/14 00:14:30瀏覽1473|回應2|推薦25 | |
我的家庭醫生一向沉默寡言,少開金口,每次等他看診都要等好久,結果他一進來就低頭在病歷紙上急筆振書,我的病痛尚未陳述完畢,他已經寫好藥方準備離開了。 令人大失所望! 當我在等候的當頭,我聽到醫生在隔壁房間為別的病人診斷,問得非常詳盡,口吻也相當和氣,我不免心生不平,為何醫生單獨冷落我? 我把這個情形告訴護士,護士說應該一視同仁呀!可能是妳沒有提出問題吧?妳要提問醫生才會回答!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我連病情都還沒有敘述完畢,醫生就已經要離開了,哪有我開口提問的時間? 不過我選擇這個家庭醫生已經超過15年了,我覺得他的診斷相當精準,都能對症下藥。 話說,每次醫生開消炎藥時都會囑咐把藥全部吃完,那些藥的份量有時是十天或兩星期,當我們去藥房拿藥的時候,藥劑師也會再三叮嚀,“消炎藥一定要全部吃完!” 當你詢問為什麼時,大家的回答都是:“沒有全部吃完就殺不死病菌,就會無效!” 但是一般人一定都是症狀好轉之後就不再吃了,吃過多的藥畢竟不是好事情,況且是抗生素,能少吃就少吃。 所以這樣的答案一點說服力都沒有,而且也聽不出個道理! 最近看病醫生又開了十天份的消炎藥,我問醫生:如果病情已經好轉為何要吃十天那麼久的消炎藥呢? 醫生突然大發慈悲,非常耐心的解釋道: 當我們的身體受到病菌感染時,那是成千上萬不同種類的病毒,數量有幾千萬之多,當你吃了消炎藥控制了病情時並不表示所有的病菌都消滅了,通常是沒有抵抗能力的,比較弱的病菌先消滅,還有一些頑強的病菌必須繼續吃藥給予打擊才行,如果在這個時候停藥,那麼那些沒有被消滅的病菌就會產生抗體,它們繼續攻擊的話,力量就更強大了,那個時候這些消炎藥就無效了。 每種藥物在做臨床實驗時會得到結論,知道某種病菌必須吃幾天的藥才能全部消滅。所以吃5天,8 天或12天,都是有臨床依據的,決不是憑醫生的心情,他要你吃幾天就幾天! 還有服藥的時間也很重要,有些每隔4小時,有些是每隔6小時。為何要有這樣的規定?這也不是看醫生的心情,因為藥效在體內的時間不同,為了保持身體內的藥效一致,所以一定要照規定的時間服用,免得相隔太久藥效沒了,或間隔太短藥效太濃等等,都是不對的。 聽醫生如此詳盡的解釋我總算心服口服了,否則每次明明症狀已經消失了卻還要吃那麼多天的抗生素,無論如何也咽不下去,我們也是講理的人,只要有人講明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我一定心悅誠服。 |
|
(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