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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07:17:37瀏覽517|回應0|推薦12 | |
奇貨,謂稀奇或罕見之貨;可居,謂可積蓄或囤積。後比喻仗持某種專長,或找到有利用價值的東西,作為資本從此謀利。倘有人以之為奇貨,用心積蓄之,假以時日,或有不可預知之效益;如有不以之為奇貨者,無意囤積之,事過境遷,亦可突見突發之橫財。 夫人無恆情,昔所鄙如陶、瓷、竹、簡輕薄之物,今輒為民間珍藏之財;礦無金石,古所輕似鐘、鼎、盤、匜粗重之器,現已位列故宮之寶。是以,盈往虧來之得失,不可節節喻也;買進賣出之利潤,非必屑屑究矣。蓋奇貨可居,古今皆同,所謀者,惟利益耳! 奇貨可居?所可居者,非必為奇貨,茲以「人」、物」為例,各分述如后: 據〈資治通鑒.周紀〉載述:「奉太子之妃曰 再有,另一「奇貨可居」之例,即清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其一生坎坷曲折、歷盡滄桑,三歲登基,三度稱帝,在位時名義上惟我獨尊,事實上無異囚徒。溯宣統二年(1911),革命黨人武昌起義成功,清亡,時各方軍閥為謀利益,動輒以溥儀為「奇貨可居」者,爭先復辟帝制。九一八事變(1931),日本帝國以溥儀為首,於東北建立「偽滿州國」,以此據地稱王,並為侵略中國之跳板。一九四五年,美國於廣島、長崎投下兩顆原子彈後,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因此,溥儀之傀儡皇帝生涯宣告結束。時溥儀逃離東北途中,不幸為蘇聯紅軍所俘,予以囚禁並勞改五年(待價而沽),終因「奇貨不可居」,而釋放為平民。(註六) 吾以為,平常之貨不足奇,之所以為奇,在於其所蘊藏之效益;投資於現在,藏富於未來,輒首推享譽中外、名副其實之白石油–金門高梁酒。 夫黑石油蘊藏地底千萬年,為無價資源,有其奇妙無比之經濟效益。惟因科技發達、大量開採,此所以無法為「奇貨」之原;再以取之不竭、用之不盡,此所以未能為「奇貨」之由。今金門白石油(白高梁酒),風味獨特,冷冽清香而甘入喉;久藏陰放,本輕利多而迎眾口。其屬蒸餾酒,由高梁小麥釀造而成,適宜貯存,經涉寒暑五年即可位列「陳高」。倘依市場行情而言,白石油越陳越香,其價則隨年份遞增,相較於個人儲款之利息之利潤為多。如照市場供需而論,由民間各別儲存之,可藏富於民;更請政府廣為宣傳之,能富縣於酒。輒彼時白石油,曾不能有水漲船高之暴利?昔「奇貨可居」?設非奇貨而視為奇貨,亦使居之,輒其誰可令致富之,今或可以白石油為例矣! 附註: 一、楚人,孝文王即位後封為王后,子處即位被尊為 二、後更名楚,也稱子楚,即莊襄王,即位三年死去。 三、庶孽,庶出之子,非正室所生。 四、兩國交往,各派太子或宗室子弟留居對方作為保證,稱為人質。 五、指昭襄王,後即位史稱孝文王。 六、本段參考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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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