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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門宴 (古史今說之六)
2007/04/12 07:43:29瀏覽735|回應0|推薦5

千古絕唱之「鴻門宴」,此段遙遠的歷史,仿佛早已凝固在彼歲月的河流中。但誰說其中沒有風起雲湧,揚起水波浪花的時候,有誰會料想到,在幾千年後之此時,人們還是不停止對他(鴻門宴)的思念。每當人們審視該段歷史,總為項羽「烏江之刎」,抱著非戰之罪,而引為一件憾事?果真為憾事乎?那麼對劉邦而言,劉邦如不能稱王為漢高祖,是否意味著中國歷史必需重演?設使光陰會倒流,能回到從前,而止於楚漢之爭,且讓我們暫休片刻,回味一下該段精華,並試評之。茲自譯「史記」原文,並簡述如后:

「漢元年(公元前二○六)十二月,當項羽軍攻佔秦地,劉邦已破咸陽入函谷關,項羽兵四十萬,駐守新豐鴻門。劉邦兵十萬,駐紮霸上。范增說服項羽說:『劉邦居山東時,貪財好色,今入關,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有天子氣,急擊勿失!』」;「此時,項羽季父項伯,和劉邦近臣留侯張良有交情,便連夜馳馬見張良,想和他一同離去,免其受池魚之殃。唯張良並未逃避,且入告劉邦,劉邦大驚,無法自己。張良隨即獻策,請劉邦邀項伯並備酒敬之以禮,再與之訂有兒女婚約。一切就緒後,項伯連夜趕回軍中,把劉邦的話全帶給項羽說:『沛公(劉邦)若不先攻破關中,您能進入關中嗎?人家立了大功反而去攻打他,這是不義的事,不如好好善待他』項羽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劉邦帶著百騎至鴻門,謝先行入關之罪,項羽見了劉邦說:『入關為王』,是爾屬左司馬曹無傷講的,不然我那會在意呢?」;「項羽當天為劉邦等設宴,席間,范增三次舉起所佩玉玦,示意項羽殺掉劉邦,項羽猶豫不決。范增於是指示項羽堂弟項莊來席前舞劍助興,意在擊殺劉邦。項伯見此情況,也撥劍起舞,並經常用自己身軀保護劉邦」;「此時,張良離席去叫樊噲,樊噲說:『這太緊急了!讓我進去,和他們拼了!』,隨後攜帶劍盾闖入軍門,頭髮直豎,瞪指項羽,眼眶似乎都快烈開了。」;「項羽被此氣勢驚起,按住寶劍半跪半起,知為樊噲後,直呼壯士,並令左右賜酒。」

「劉邦借如廁機會,就勢招呼樊噲出營門,此時被項羽發現後,便請都尉陳平召回劉邦」;「劉邦問樊噲:『現在這樣出走,不告辭,行嗎?』樊噲說:『做大事顧不了細微末節,行大禮不必講求謙讓,彼為刀砧板,我為魚肉,有什麼好告辭的!』」,最後,樊噲安排張良留下向項羽辭謝,便與夏侯嬰、靳彊、紀信等四人佩劍持盾護衛劉邦,由小路急忙返回霸上,而得以脫身。」(劉邦回到駐地,隨即殺了曹無傷。)

設「鴻門宴」為一齣戲,筆者試從各層面略探該戲主角-項羽與劉邦所扮演之角色、史實呈現情形,以客觀方式分述如后:

從戰略觀點而言,「不是敵人,便是同志」。惜人們心中似乎有一把尺,那就是屈服強者,而更略遜於同情弱者。項羽的果斷(鉅鹿之戰),為他贏得了時機;劉邦之沈潛(鴻門之宴),為他逃過劫難。此次項羽不聽范增力勸,借「項莊舞劍」殺了劉邦,尚以「婦人之仁」縱容之,讓其有東山再起之機運,終導致「垓下之圍」,在烏江自吻而死,輒項羽以武將之尊,莫此為過。

從心理層面論之,不少人認為,鴻門宴對項羽而言是喜劇的終點,對劉邦來說卻是成功立業的開始。司馬遷極縱雄健之姿,筆鉅鹿之戰;廣被濃墨重彩,載鴻門之宴。前者之敘,以正義感角度言之,有偏愛項羽之痕;後者之述,以重心戰層面論之,有憎惡劉邦之跡。

又有人認為,司馬遷筆觸「鴻門宴」過程,描繪了項羽內心深處,人性與權力拔河之矛盾:載述了劉邦韜晦之計,忍辱與負重相持之智慧。項羽雖失去江山,卻獲得司馬遷之偏寵;其率真個性、有人性、有同情心之良知,亦普獲中國人青睞。

從文學角度來說,溯司馬遷因李陵降匈奴事件,憾坐腐刑之恥,以感同身受之心情寫「史記」,既游走於歷史人物愛、憎、喜、怒之長廊,且魂牽在改朝換代爭、奪、砍、殺之情境,司馬遷精於舞文弄墨,所述「鴻門宴」人物神韻百態,栩栩如生,躍然紙上。

縱然其父司馬談為太史令,司馬遷繼承其職,但後者在生長環境異同,與生具有個性、偏好等諸多因素作祟下,能秉持「不虛美,不隱惡」原則,還原歷史真象,不可不謂難矣!唯美中不足者,為樊噲為一肉販,隨劉邦左右,於緊要關頭之際,能引經據典以說服劉邦脫逃之語,似有商榷之處,此或為司馬遷置喙求全之辭?

司馬遷獄中完成「史記」,排縟錦華采之為文,斥舖張誇耀之為辭。其筆鋒犀利,能以史實直鋪其人;言簡意賅,能以至誠博濟其說。誠如歐陽修〈梅聖喻詩序〉所言,「自古詩文,皆出自古窮人之手」,輒昔司氏其人,以其悲慘之經歷,筆諸於「鴻門宴」;今讀者大眾,以哀矜憐喜之心,咀嚼其中膏味,可謂各取所得焉!

從用人哲學略評,昔呂尚垂釣河濱,遇文王而禮聘為太師;謝萬罷黜,而有謝安出仕司馬。前者慶幸得才,後者避免受累,蓋此為用人(求職)至策矣!今項羽之於范增,身處關頭而不聼其言;劉邦之於樊噲,遊走敵境且能受其勸。前者乃災難之源,後者為解厄之始,凡此種種,於項羽而言,可謂「作繭自縛」者云。

孫子云:「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達爾文〈進化論〉:「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前者要在充滿機遇與挑戰的人類中成為贏家,需要過人智慧、權變的謀略;後者要在大自然的不利環境中求生存,需要人類包容、群策群力。吾以為,人類挑戰大自然易成,唯恐難於人與人之和平共處。幾十年幾百年幾千年後,人類為爭生存,勢必擁武自侍。武器日益精進,磨擦衝突必起;紛爭小大不斷,核爆永無停止。據此推論,非大自然可以毀滅地球,地球之消亡與人類無關,選擇共生或自滅者,必為人類自己。

附註:本文參考〈秦漢史〉、〈二十五史〉、〈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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